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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深化财物统一管理改革
2020-03-19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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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9

    随着全区检察机关内控体系进入建设阶段,全区检察机关财物由自治区级统一管理改革在宁夏检察机关实现了新突破。这意味着,今后全区检察机关内部产生的任何一笔经济活动,都能够通过内部把控,准确追根溯源,提前规避风险点,以此推进检务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绩效化,有效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负责人李晓军介绍,为适应新时代全区检察机关检察工作的发展变化,避免重复建设,节约资金、提高效能,2019年8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全区检察机关财务统管的工作实际,提出在全区检察机关建设多维一体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明确以内控制度为指导、以预算管理为主线、以资金管控为核心、以业务流程为驱动、以风险管理为重点、以监督控制为手段,依托高检院在全国统一部署的检务保障信息平台,通过监、审、管三位一体,实现全区检察机关内控体系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防范全区检察机关经济活动风险。
    “这项建设主要包括内控管理制度建设和内控信息化建设两项内容,全面覆盖检察机关经济业务活动,贯穿内部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李晓军说到,内控体系建设将严格按照流程梳理、风险评估、内控评价、管控设计、制度建设、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逐步推进,并通过组织第三方对项目建设进行验收后,于2020年底正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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