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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晨读”“夜训”模式 推动学习教育走心走深走实
2021-08-23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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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3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坚持统筹兼顾,创新方式方法,以“晨读+夜训”模式,统筹安排检察业务工作和学习教育时间,多举措推进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全面提高检察队伍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学习教育扎实高效推进。





    周密计划促学习

    根据院教育整顿工作方案,制定学习教育方案,以支部为单位,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清单,严格按照每日早晨8:30-9:30、晚上19:00-20:30开展集中学习,把学习要求分解到小时、细化到个人。制作发放专门的学习笔记和学习读本,方便干警进行学习和记录。针对干警业务繁忙等情况,以集中学习+自学+讨论等多种形式,每周组织全员读原著、谈体会、做笔记,确保学习入脑入心。

领导带头促学习

    抓住“关键少数”,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坚持带头促学、领学,以自身“我要学”,引领干警“跟我学”。检察长走上讲台,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为干警讲授专题党课,其他院领导在所在支部为干警讲授专题党课,参与支部学习和讨论,教育引导干警筑牢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宪法法律的政治忠诚。坚持“实”字托底,重点以政治教育为引领、以警示教育为镜鉴、以英模教育树导向,带头开展交流研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






    全员覆盖促学习

    领导干部、普通干警、在编在岗工勤人员均参加所在支部集中学习,由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学习活动,确保学习教育实现全覆盖。面向全体检察人员实施学习签到制度,方便干警主动学、随时学、思考学,切实增强学习效果。对因特殊情况或工作等原因,缺席“晨读”“夜训”的,及时登记通过自学进行“补课”,确保全体检察人员保持同一学习进度,补课不过夜、学习零掉队。

    内部督查促学习

    建立督学机制,严格请销假制度,确保全员参训。组建督导工作组,对集体学习、支部学习、个人学习情况,适时围绕学习内容全不全、学习过程实不实、学习效果好不好、学习作风严不严,对各支部“晨读”“夜训”情况进行督导督学,进行意见反馈,确保学习教育落实落细、不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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