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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问必录”宁夏检察机关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2022-08-18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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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8

    8月1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进一步加强“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分析总结2022 年上半年全区检察机关执行 “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重点。

    “三个规定”是防止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也是检察人员依法公正规范行使检察权的“护身符”。从制度执行之初的“零报告”,到现在牢固树立“逢问必录”意识,认真自觉执行,宁夏检察机关通过发挥领导带头引领作用,严格落实通报、报告制度,强化督导检查,开展专项活动等举措,积极推进“三个规定”制度在全区检察机关有效贯彻落实。

    今年上半年,全区三级检察院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649件。其中自治区检察院填报99件,占比15.3%;市级检察院填报121件,占比18.6%;基层检察院填报429件,占比66.1%。全区三级检察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从自身做起、从自身严起,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制度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和履行“一岗双责”应有之义和重要抓手,带头记录填报,示范带动全体检察人员严格贯彻执行制度。全区三级检察院院领导填报189件,占填报总量的29.1%。各级检察院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月报告和季度分析报送制度,逐月分析通报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情况。4月底至5月初,自治区检察院对各市、县(区)检察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督导,进一步促进制度落实落地。

    下一步,宁夏检察机关将持续推动“三个规定”制度落深落细,进一步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消除思想顾虑,增强如实记录报告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以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小切口,扎实推进检察队伍建设的大文章,为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供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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