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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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上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2022年度机关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暨服务型机关建设推进会。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机关党委书记李清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22名党支部书记采取现场汇报和书面汇报相结合的方式,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助推党建与检察业务融合、支部亮点工作等方面进行述职,总结成效,剖析不足,明确整改措施。此次述职评议既是对党支部书记履行主体责任的一次集体“检阅”,又是一次党内严肃的政治生活,各支部互学互鉴、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分管院领导对现场述职人员逐一点评,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方向。全体与会人员进行了现场民主评议。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自治区检察院机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区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区直机关工委服务型机关建设推进会精神。扎实开展“四大”活动、着力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五型”模范机关建设,院机关党委“增星升级”,文明单位创建取得突破,各项工作开展的卓有成效。此次推进会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部署要求的有力举措,也是紧扣“三个表率、一个模范”总目标,聚焦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根本任务,深化“五型”模范机关建设的实际行动,会议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要聚力夯基垒台,不断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淬炼过硬政治品格。要将党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党组织体系中的“末梢神经”作用,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
二要锚定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路线图”“责任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落实首要政治任务上有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全面履职、更好履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对照党内法规和上级党组织工作要求,严格抓好支部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落实,把机关党支部建设成为“四强”党组织。
三要增强专业意识,不断提高做好新时代党建工作能力水平。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熟悉和掌握“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党建工作的基本要求和规范程序,不断提高做好党建工作的专业能力。要促进党建业务“同频共振”,把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融为一体,在部署业务工作中,注重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把法律监督职能履行好,把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好。要把党建工作做到党员的“心坎上”,要多做暖人心、聚人心的党建工作,引导党员乐于去学习、去宣讲、去探索、去实践,让党建工作丰富多彩、贴合实际。
四要秉持为民情怀,大力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要着眼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把“从政治上看”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全面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保障、促进党的全面领导。要秉持检察为民的司法理念,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融入日常工作的一点一滴、一言一行、一事一案。要把握服务基层的工作重点,要想基层之所想、急基层之所急、解基层之所难,经常到基层一线“望闻问切”,多给基层“雪中送炭”、帮助基层“排忧解难”,自觉维护自治区检察院领导机关的良好形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建设中展现检察担当、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