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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宁夏检察机关1名个人、1个集体获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2023-03-20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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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0

  3月17日,第六届全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银川召开。会前,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梁言顺,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张雨浦,自治区政协主席陈雍会见了受表彰对象。其中,宁夏检察机关1名个人、1个集体获得表彰;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同志受到会见。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中卫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自治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李海燕 宁夏银川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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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简要事迹

  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凝心聚力,团结协作,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主动服务大局,强化法律监督,在打击预防减少犯罪、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中依法履职,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及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该集体先后荣记集体二等功一次,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部门人员先后荣获全区百名法治模范、全区扫黑除恶先进个人、石嘴山市“五一劳动奖章”、优秀共产党员等殊荣。2022年8月30日上午,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何静作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受表彰代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受到习近平总书记亲切会见。

  中卫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简要事迹

  中卫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发展理念,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发挥统筹指导作用,主动担当服务保障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市的职责任务。牵头与阿拉善盟、白银市、武威市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生态保护检察协作机制,实化“河长+检察长+警长”治河模式。办理黄河行洪区“一心滩”安全案等生态环境保护案件,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黄河河道行洪安全。核查认定48人违规领取养老金或违规调整养老金,涉及国有资产72.86万元,提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件,向其他检察院移送线索3件。该部门先后荣记集体二等功一次,6个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和优秀案件。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李海燕简要事迹

  李海燕,宁夏银川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一级检察官。从检以来,她始终把对党忠诚落实到严格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上,是一名检察工作“办案能手”,先后办理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谭某某、马某某等14人涉黑案和伍某某等人涉黑案等,净化了社会环境,弘扬社会正气,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由她办理的“地沟油”一案,综合运用法律、法理与情理,结合案情对当事人开展释法说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建章立制,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她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检察官”、自治区“最美公务员”、全区“政法百名先进典型”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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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