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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检微访谈丨“益”心守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2024-01-09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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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9

  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是全面学习、全面贯彻、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部署开展“以‘检察蓝’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是检察机关接续落实“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主题教育总要求的具体抓手和有效载体。2023年以来,全区三级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主题教育总要求,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全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基本价值追求,自我加压、能动履职、担当作为,“以‘检察蓝’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宁夏检察”融媒体中心聚焦部分市、县(区)检察机关特色亮点工作,以访谈形式畅谈做法、回望成效、梳理不足,以飨读者。

  本期采访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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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马文静检察长你好,“检察蓝”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惠农区检察院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请你简单介绍一下。

  马文静: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惠农区人民检察院按照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要求,以数字检察赋能公益诉讼法律监督,在推动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日常管理、个人信息保护建章立制等方面能动履职,全力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在开展检察官+村官“双助理”矛盾纠纷联动化解工作过程中,发现个别村(社区)在进行信息公示时,未对公民个人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及银行账户等敏感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对于此类现象,本院立即制定调查取证方案,对辖区5个乡镇、6个街道,34个村(社区)信息公开栏进行系统摸排,发现在进行事项公开时未履行审查义务,工作人员对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性认识不足,未对公民个人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及银行账户等敏感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共办理5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过“检察建议+宣告送达”方式,与职能部门加强沟通配合,督促撤回涉公民个人信息张贴的表格58份,开展专项培训4次,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发挥了公益诉讼检察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

  主持人:基础信息摸排我们可以做到监督有效,但是面对互联网这张“大网”,检察机关监督难度不言而喻。我们还通过什么途径有效监督并取得了哪些成效?

  马文静:惠农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最高检提出的“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要求,将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的优势落实到司法办案一线,通过“益心为公”平台收到群众对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存在泄露个人信息的举报,并借助“政务公开信息侵犯个人信息安全监督模型”对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线索进行核查,发现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信息中存在泄露个人信息线索。在发现线索后委托检察技术部门提供公益诉讼案件技术支持,对所涉电子证据进行提取、固定,并对惠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的政务公开信息进行电子数据筛查,筛查发现2019至2023年期间区人社局、住建局、民政局公布的政务公开信息中存在公民个人信息未经标识化处理情况,涉及的内容包括公民姓名、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家庭住址等信息16万余条,去除单条数据及无法比对的数据,得出异常数据2.1万条,并对所涉信息进行在线提取,以截图和下载原始文件等方式进行电子证据固定。随后,检察人员结合“益心为公”平台群众举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数据核查、检察技术电子数据提取固定的证据,分别向区人社局、住建局、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书,相关行政单位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对所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未经标示化处理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进行逐一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同时拓展模型监督方向,对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民事判决、裁定书进行监督,发现法院对个人信息未做隐匿化处理类案15件,向民事检察部门移送相关线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法院加强互联网公开文书的信息审查力度。

  主持人: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你能否就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工作的系统治理情况简单介绍一下?

  马文静:为促进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紧扣数字检察“重塑变革”的核心要义,延伸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基层市域治理体系,本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政务信息公开不规范问题背后反映出的社会治理漏洞,以“专题调研报告”的形式,呈送区委、政府,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得到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为促进长效系统治理,与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印发全区78家行政机关遵照执行,有效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该模型作为自治区数检办验证通过的26个模型之一参加了第一届全区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该案件被评选为“以‘检察蓝’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相关案例,办案经验做法在全区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座谈交流会上分享交流,监督模型相继被石嘴山市院、自治区院推广使用,并向全区其他院提供模型咨询服务。

  主持人:正如检察长上述所说,惠农区检察院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方面措施坚实、推进有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那么,我们还存在哪些难点和堵点?下一阶段还有哪些工作打算?

  马文静:随着个人信息安全领域违法类型不断迭代升级,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科技相关联,呈现匿名化、跨区划等特点,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存在协作力度不够的问题;检察公益诉讼调查方式有限且缺乏刚性,调查取证难度较大;数据安全、保管方面还缺乏相关的机制建设等问题。对于上述问题,惠农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公益诉讼检察技术支持工作开展,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与检察技术相结合的方式助牢检察监督质效,加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的宣传教育,预防和惩治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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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