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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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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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担当守护生态文明助力美丽宁夏建设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全区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服务保障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宁夏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为全面深入了解《意见》的出台情况和阶段执行效果,“宁夏检察”融媒体中心采访了自治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杨洋。
主持人:杨洋主任,你好。近期,自治区检察院制定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服务保障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宁夏建设的意见》。请你介绍一下该《意见》的出台背景?
杨洋: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部署的“三区建设”“四新任务”“五大战略”,根据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全面推进新征程生态文明建设 加快建设美丽宁夏的意见》。自治区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服务保障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宁夏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动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促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宁夏建设。
主持人:该《意见》的出台对于检察工作有哪些重要意义?
杨洋:通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助力打好绿色转型整体战、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九场标志性战役,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空间一体化保护,助推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生态宝地,构筑西北地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为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宁夏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主持人:该《意见》出台后,我们检察机关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杨洋:一是深入落实“河长+检察长+警长”机制,积极落实“林长+检察长”机制。发挥检察长“法治助手”作用,提升全区林草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二是持续开展黄河宁夏段水资源保护。加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着力提升黄河宁夏段水资源管理能力水平。三是全面开展生态领域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四是自治区检察院与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下发《关于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发挥退役军人志愿服务作用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汇聚合力,充分利用“河长+检察长+警长”“检察长+林长”等协作治理机制,鼓励、推动退役军人志愿服务人员发现提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主持人:杨主任,该《意见》主要内容有哪些?
杨洋:《意见》分别从深化认识,提升站位,切实增强服务保障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宁夏建设的责任感;聚焦重点,精准履职,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保障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宁夏建设;强化协作,健全机制,同心协力提升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宁夏建设司法保护水平;加强领导,强基固本,筑牢夯实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宁夏建设司法保护基础四个方面作了全面部署。
主持人:《意见》对检察机关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杨洋:《意见》明确要求,依法严厉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加强生态环境民事行政案件诉讼监督,注重与相关单位协作配合,全面落实检察机关内部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移送审查工作,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动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促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宁夏建设。
主持人:杨主任,该《意见》已经实施了一段时间。请问,我们取得了哪些阶段性成效?
杨洋:《意见》实施后,检察机关通过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督促行政机关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342.5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土壤面积227.54亩,修复被损毁林地514.55亩,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324.22亩,督促恢复被非法开垦和占用的草原313.58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70537.52吨,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9253.3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