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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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有需要就将检察服务送到哪里
2023年12月,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为全面深入感知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坚持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检察履职的基本价值追求,践行初心使命,维护公平正义的生动检察事迹,近日,人民网《人民巷会客厅》采访了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生鹏。
主持人:近年来,利通区检察院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全面提升检察队伍建设水平,构建的“党建品牌树”,曾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事例。请给我们介绍一下具体的做法?
郭生鹏:我院构建“党建品牌树”的主要内容。“民心为根”象征着检察为民初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根脉所系;“以党建为干、以业务为枝”是将党组织能力提升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度融合,以“初心铸魂 利检为民”为党建主品牌,在各部门拓展树立以检察履职为基石的子品牌,将检察文化“软实力”转化为办好为民实事的新动能。“以实效为叶”寓意着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就是“品牌树”散开的繁茂枝叶。2023年初,我院创建了“五心控申”子品牌,并在辖区乡镇矛盾调处中心、兰花芬芳志愿服务中心等基层治理一线设立“五心”检察工作室,秉持“哪里有需要,就将检察服务送到哪里”的理念,扎根基层区位优势,排摸和掌握辖区群众的法治需求,以“流动接访”“上门接访”模式,在百姓家门口受理法律咨询、控告申诉、司法救助等控申业务,实实在在的让辖区群众享受到方便快捷的“检察服务”。
主持人:利通区人民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那么在工作中有哪些为民司法的好经验、好做法,跟我们分享一下。
郭生鹏:在这里,我主要讲一下在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领域提炼出来的一些经验做法,与大家分享。
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中,构建“检察监督”+“部门联动”+“协同保护”的工作模式。对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与相关行政部门共抓共管共治,实现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系统治理、延伸治理。以加强对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秦汉渠等宁夏引黄古灌区水利设施的保护为例,我们联合宁夏秦汉渠管理处等部门对秦渠、汉渠、马莲渠等古渠道进行实地踏勘,开展调查取证,对摸排出的问题线索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在秦汉渠管理处挂牌成立“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协作办公室”,深入开展“以‘检察蓝’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让已有2200多年历史的“天然古渠博物馆”得到持久有效保护。
在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依托未检“小白杨”工作室,制定“四个一”工作措施。通过帮教好每一名罪错未成年人、守护好每一名未成年被害人、治理好每一寸成长土壤、宣讲好每一次法治教育课的“四个一”措施为未成年人提供专业司法保护。聚焦旅馆、娱乐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与电子烟等重点领域,办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联合机关部门成立利通区“劝阻青少年吸烟工作室”。开展“归航计划”,落实“双向保护”,聚焦检察机关主责主业,各方协同发力,共同构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大格局。
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中,创建“1+5+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检察服务输出口,通过拓展平台、完善机制、规范流程,不断推进检察信访工作受理环节的规范化、法治化,通过员额检察官+多元化接访模式畅通群众信访渠道,推动涉法涉诉矛盾纠纷“源头防治”,综合运用检察长主动约访、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检察建议等全方位履职,抓牢“前端受理、中端办理、末端治理”三个关键环节,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主持人:在推进平安建设方面,利通区人民检察院交出了怎样一份成绩单?
郭生鹏:首先,我们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办理了一批在全自治区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起诉113人,监督执行涉案资金1028万元。其次,我们以高质效办案全力追赃挽损。依法办理涉案金额达14.33亿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达20亿元的传销案,牵头建立刑事案件追赃挽损机制,累计挽回群众经济损失2.58亿元。第三,我们通过精准法律监督守护民生民利。持续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监督力度,监督民事虚假诉讼案件36件。对221名农民工等群体支持起诉162件,追回515.45万元“血汗钱”。最后,我们运用综合履职助力乡村振兴。依法打击危害“三农”领域犯罪,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头等大事保障粮食安全、种子安全、农资安全,严守耕地红线,护航农业“芯片”,着力破解影响农业发展、农村稳定、侵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