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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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火种,星火蔓延。4月29日,覆盖全区的宁夏检察“法治护成长 携手向未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题活动(下称“主题活动”)在中卫市文化广场正式启动。这是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系统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化的重要部署,也是全区检察机关会同未成年人保护成员单位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具体举措。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相关领导在中卫市主会场参加启动仪式。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四市,在分会场同步举行启动仪式。
此次主题活动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通过在全区广泛开展法治宣讲、校园欺凌排查、专题培训、法治体验、检察开放日、困境儿童救助、深化基层法治宣传等11项活动,播撒法治火种,推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保护协同发力,绘就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一场别开生面的动员
从筹备之初,主题活动就辐射出巨大号召力。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检察院主要领导对开展主题活动高度重视,确定活动主题,研究部署活动内容,审定活动方案。自治区检察院专门下发通知,对有关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一呼百应!各市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细化工作措施,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踊跃参与,一项项务实举措在共识中明晰,释放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坚定决心。
为期一个月的主题活动,全区检察机关将协同各未保委成员单位,聚焦校园保护,围绕预防性侵、校园欺凌、电信诈骗、禁毒等内容,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法治宣传及实践活动,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知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聚焦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开展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内容培训,推动强制报告、从业禁止等特殊制度落地落实;聚焦保护救助困境未成年人,协同开展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机制建设等工作,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聚焦法治开放体验,充分利用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一站式”办案场所、庭审观摩、公开听证等方式,组织未成年人沉浸式体验司法过程和司法实践活动,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一次面向公众的法治教育
“我家孙子上小学,有没有适合他读的普法读物?”
“如果发现孩子在学校受到欺凌,家长该怎么做?”
4月29日上午,吴忠市检察院配合主题活动启动仪式,在开源文化广场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吸引群众驻足咨询,现场瞬时变成了热络的“普法”课堂。
全区各级检察院纷纷结合主题活动的启动,组织开展丰富的法治教育活动。石嘴山市检察院、固原市检察院为在校学生讲授预防校园欺凌法治课。中卫市检察院邀请各方代表走进中卫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中卫市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和中卫市第十二小学,实地感受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创新举措和暖心关怀。银川市检察院联合金凤区检察院、“卫未”志愿者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深入金凤区良田镇开展普法宣传,让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延伸至“最后一公里”。
从孩子到老人,从校园到社区、到乡村,这场面向全社会的法治教育,实现多层次覆盖,促进形成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良好社会氛围。
一套多方联动的“组合拳”
“我们通过聘请检察长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与检察机关联合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活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做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阳光少年。”4月29日,中卫中学分校副校长赵国胜在参加主题活动启动仪式时,对检校联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给予肯定。
此次主题活动就加强协作共护未成年人成长提出新期盼:各未保委成员单位要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常态化宣传机制,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要将主题活动与校园安全建设、困境儿童关爱、新业态监督、家庭教育、心理健康辅导等经常性工作有机融合,充分释放主题活动的综合效应。要链接多方资源,开展形式多样、具有特色、富有成效的活动,增强宣传感染力和吸引力,让法治精神浸润未成年人心灵。要积极融入“塞上枫桥”基层法治体系,将宣传活动和案件办理、建章立制、系统治理有机融合、统筹推进,凝聚起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社会共识,形成共享共治共赢的生动局面。
“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保护有了更高期待,我们将结合主题活动,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能,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建立信息互通等机制,切实形成保护合力。”中卫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陈淑兰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