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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第二次会议
2025-05-23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杨明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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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近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区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实体化运行,持续做优做强全区刑事检察工作,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召开2025年第二次会议,深入研究全区刑事检察办案质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指导小组组长马剑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二次会议.png


  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应勇检察长在国家检察官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开班仪式上的授课精神最高检检委会(扩大)会议专题分析研判会精神审议关于调整自治区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组成人员的请示听取指导小组各成员部门第一季度业务质效情况分析汇报分管检察长对所分管部门刑事检察工作进行点评并就进一步提升刑事检察办案质效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发挥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作用,强化工作统筹协调、督办指导,全面促推全区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指导小组成员部门要强化条线之间工作衔接和相互沟通,及时分析研判条线办案质效,加强重点案件类型督办指导,善于从业务统计态势中发现问题、研究举措,引领带动全区刑事检察工作在理念、方法、机制上不断变革和创新。


  会议要求,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刑事检察业务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成员部门要聚焦工作短板,进一步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对策,采取“点对点提醒、制发工作提示、季度质效分析”等多种方式强化对下业务指导。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履职、全面履职。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落实“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基本原则,强化亲历性审查,以亲历性审查确保证据审查的准确性、实效性,在每一个案件办理、案件办理的每一个环节落实高质效。


  会议要求,要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以有效管理引领高质效办案。刑事检察部门承担本部门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的主要职责,也承担对本条线业务管理的具体职责,要坚持“管案”和“管人”相统一,进一步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引导检察人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强化专题办案质效分析,通过分析发现类案问题,研提类案指导标准,抓好落实和成效检验,形成业务管理闭环,做好“后半篇文章”。要切实改进司法办案作风,持续加强能力素质建设,深入践行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理念,以“三个善于”为指引,全面提升“审查、指控、监督”基本素能。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副组长、各成员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作者】:杨明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