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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改革后全区首次刑事检察业务培训班正式开班
2019-09-04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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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适应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全面适用“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提升刑事检察人员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能力和水平,做优做强刑事检察工作,8月31日,全区检察机关普通刑事犯罪、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培训班在银川能源学院滨河校区培训中心正式开班。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桂兰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2018年10月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立法形式确立,并在原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2019年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全面启动,“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全面运行,在各项改革叠加的背景下,对刑事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和刑事检察官整体业务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本次培训按照“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在前期开展问卷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制约全区刑事检察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注重案例教学和实务培训,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实战性和实效性,着力强素质提能力补短板,夯实“做优做强刑事检察”工作的人才支撑。
    此次培训为期一周,是近年来全区刑事检察业务培训规模最大的一次,课程设计紧贴刑事检察业务实际。培训邀请了全国检察系统9名业务专家授课。全区各级检察院分管领导、刑检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等共150余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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