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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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检察院二级检察官助理 孙媛
孙媛,中共党员,现任银川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二级检察官助理。
先后荣获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全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全国检察机关案件流程监控能手型人才,入选全区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座右铭: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
2013年,孙媛考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先后在公诉和刑事检察部门工作。在从事刑事检察业务工作期间,办理故意伤害、合同诈骗、抢劫等各类一审公诉案件、审查逮捕案件共300余件,依法打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无漏诉、撤回起诉、无罪案件产生。
在办案过程中,孙媛主动承担疑难复杂案件办理,曾作为涉恶案件办案组的主办检察官,她所办理的涉恶案件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公诉观摩庭,发出检察建议3份,追诉11人,全部追赃挽损,并联合其他单位开展释法说理和社会综合治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孙媛查阅案卷
春来谁做韶华主,巾帼无须让须眉。年复一年,孙媛同志以女性特有的热情、细致,怀着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检察事业的崇敬,坚守在平凡的岗位上,展现了女检察官独特的铁骨柔情和人生信念,在点点滴滴中诠释着一名检察官所应肩负的社会责任和时代使命。
2020年4月,孙媛通过选调进入银川市人民检察院,负责综合业务部检察建议、数据统计、流程监控、分析研判、辅助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这些既有内部监督,也有服务司法办案。
全年对300余份检察建议作书面审查、总结,形成调研报告《银川市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每季度开展数据质量督查,核查案卡及文书上万个,结合数据巡查发现的问题,口头提示承办人修正案卡300余次,发出《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40余份;拟写的《检察机关强化内部流程监控督促反馈人民监督员意见》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采用为流程监控典型案例;撰写20余份全市检察业务数据综合分析报告;辅助检察官评查各类案件100余件、文书质量评查200余份。
在做好服务参谋决策、内部监督工作的同时,孙媛也做好服务司法办案工作。录制“案管小课堂”,对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案卡填录进行专题讲解;通过制发相关办案期限、案卡填录、业务考评等“提示”,为业务部门操作系统、办案规范提供引导服务。这些工作经历极大地提升了她的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也使她始终保持“空杯心态”,不断加强学习,完善自我,在多岗位职责锻炼中蓄积成长的力量。
孙媛(右二)在第三届全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中获“案件管理业务标兵”称号。
风雨兼程,不忘来路,永葆初心,孙媛正是用“宝剑锋从磨砺出”的心气拼搏奋斗,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情怀为人民服务,持“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的韧劲劈波斩浪,展现新时代女检察官的巾帼风采。未来,孙媛将继续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努力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更好地担负起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职责使命,做实、 做优、 做强各项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