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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为青山绿水撑腰
2019-04-03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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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3

2018年以来,中宁县检察院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4件,立案30件,其中生态环境资源类19件,食品安全类7件,国有资产保护类3件,医疗废弃物处理类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8份。 

2018年4月底,中宁县某小学学生因购买校园周边小商店食品引发中毒事件,中宁县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立刻向中宁县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发出后,中宁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开展城乡结合部、夏季学校食堂、夏季饮品、校园周边专项整治,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奶制品、豆制品等进行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将中宁县检察院发现的问题饮料加工点予以查封,为广大青少年学生营造安全、可靠的食品环境。 

2018年4月,中宁县检察院发现10余家医疗机构在未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情况下,将未进行严格消毒的医疗污水直接排入下水道。中宁县检察院分别向中宁县卫计局、环保局、城建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发出后,中宁县卫计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医疗废水专项整改活动”,对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废水处置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并召集相关医疗机构负责人召开医疗废水、废物处置工作专题会,传达《检察建议书》内容。针对《检察建议书》内容要求,中宁县卫计局对全县产生医疗废水的38家医疗机构立即整改,并确定4家医疗机构为医疗废水整改试点医院,安装医疗污水处理设备,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处理过的水质进行检测,待检测合格后在全县推广。 

中宁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凤玲表示,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一项重要职能,主要目的就是通过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自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以来,中宁县检察院着眼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倡行政机关广泛参与、依法履职,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截至目前,中宁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类型涵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大领域,涉及的行政机关有环保、国土、城建、水务、市场监管、农牧等部门,确保中宁县生态建设良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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