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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严”字当头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2019-06-11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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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1

 校园食品安全事关学生身心健康,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从5月中旬开始,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民行部门和未检部门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调查活动。

 在调查活动中,原州区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三部委联合发布实施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及自治区教育厅、市场监督管理厅联合发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十个必须>的通知》要求,对原州区杨郎中学、三营中学、三营一小、张易中学、张易中心小学、寨科中心小学等学校食品安全制度、陪餐制度的健全及落实、学校食堂的规范管理及运行、食品购进安全追溯体系及查验留存相关记录凭证、餐厨废弃物处理等情况进行调查。通过调查,相关学校整体上都能够较好遵照食品安全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但也存在食品留样不规范,食品贮存间采光、通风、防虫不符合要求,食品放置不规范,生食专用冷藏冷冻设备未有明显标识等食品安全规定制度落实不到位情况。

 原州区人民检察院院凸显校园食品安全“严”字当头精神及党和国家对校园食品安全隐患“零容忍”的态度,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和未成年人保护检察职能,督促教育、市场监督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从严履行职责,促进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杜绝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为广大师生提供安全卫生的就餐环境,确保校园食堂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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