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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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盐池县公安局成功打掉一个以冯某、李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破获敲诈勒索案4起、寻衅滋事案17起、挪用资金案1起,冻结冯某、李某等11人的46个银行账户,涉及金额10万余元,扣押涉案车辆2辆,查封房产1处,追缴涉案赃款6万余元,有力地打击了涉恶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两恶势力相互举报
警方查明双双涉恶
2018年11月初,盐池县公安局先后接到吴忠市公安局及该县扫黑办转办的冯某等人举报“大水坑镇某自然村村民李某长期阻拦施工、收保护费、欺压老百姓”;李某等人举报“大水坑镇某村村民组长冯某挪用集体土地租赁费10万元”的案件线索。蹊跷的是,竟然是相互举报对方涉恶。
接报后,盐池县公安局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落实核查。在初步核查部分反映线索属实后,该局对该案立案,并抽调富有侦查经验的民警成立专案组进驻大水坑镇,对冯某、李某违法犯罪案件展开调查,证实双双涉恶。
经查,2003年,大水坑石油基地搬迁,冯某、李某、刘某某、马某某等人为了长期非法占有国有资产,结伙阻拦施工人员对石油资产拆除,以各种名义非法占有石油资产非法获利。后冯某、李某因利益分配不均产生矛盾,双方各自纠集人员,分别成立了较为固定的犯罪团伙,以大水坑西队的名义非法获取利益。该犯罪团伙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密布天罗地网
摧毁恶势力犯罪团伙
此案时间跨度大、涉案人员多、涉及地域广,民警取证、抓捕困难。专案组民警穿梭在宁夏、陕西、内蒙古、山西等地寻找嫌疑人的蛛丝马迹,全面开展犯罪线索调查取证。
“涉恶团伙成员多数会使用暴力手段,威胁、恐吓周围群众,使得知情人因害怕打击报复不愿意说、不敢说,受害人也不敢向公安机关举报。”据专案组民警介绍,侦查此类案件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调查取证难,一次次苦口婆心的说服教育,一次次法律法规的宣传,终于取得了部分受害人的信任,愿意配合警方开展调查取证。
随着调查的持续深入,一条条案件线索、一起起违法犯罪案件浮出水面,大量涉案线索有待查证,加之涉及犯罪嫌疑人众多,相关鉴定取证工作也急需落实,提请逮捕、起诉的材料需要撰写,这些无一不催促着办案人员日夜奔波。
专案组最终查实以冯某、李某为主要代表的2个犯罪团伙从2011年至2018年期间,相互交织、相互对抗,以威胁、滋扰或其他手段,为非作恶,欺压群众,先后实施敲诈勒索4起,寻衅滋事17起,挪用资金1起的违法犯罪事实。
掌握该涉恶团伙犯罪事实后,专案组全面开展侦查、收网工作,每天繁重的审讯、材料整理、信息汇总、碰头会、外出取证等工作,没有难倒专案组民警。
历时3个多月,前后5次抓捕,以冯某、李某二人为首的11人恶势力犯罪团伙被成功摧毁,并于2019年2月28日以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挪用资金三项罪名22起案件,依法向盐池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由于涉案人数众多、犯罪时间跨度较长,检察机关先后向公安机关提出63条补充侦查意见建议,有效地固定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