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 检察业务 > 法律监督 > 正文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抓紧抓细抓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9-07-16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分享至:
分享到微信
2019-07-16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在彭阳县委、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认真贯彻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新要求,精心组织,全面部署,重拳出击,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体现担当、彰显作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提高政治站位 增强政治责任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抓出成效、展现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自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到工作之首,将其与日常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对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一指挥调度,全面部署,狠抓落实,切实履行党组政治责任。迅速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先后召开13次党组会、5次工作推进会,组织3次检委会专题学习。区市县各级领导调研督导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20余次,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

 通过召开党组会、检委会、干警大会,组织干警集中学习、自学、外出培训、参加上级检察机关视频讲座等方式,学习中央和区、市、县党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文件、会议精神,学习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四个意见”等指导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确保对涉黑涉恶案件精准打击。

发挥检察职能 突出打击重点

 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成立涉黑涉恶案件办案组、执纪督查组、线索摸排组等10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组,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为确保重大黑恶案件办案质效,坚持把检察长带头办案作为刚性要求,检察长、分管检察长靠前指挥、抓总协调,传导责任压力,办理重大涉黑涉恶案件。

 在办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孙某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中,为了更好地指控犯罪,彭阳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组,积极运用提前介入及重大案件协商等机制,在审查起诉阶段仅用30天就将在案的27人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并支持公诉,彭阳县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检察机关要立足检察职能,依法做好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坚持把严格依法办案贯穿专项斗争始终,确保打得有力、打得精准。”办理孙某某等2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的检察官张庚红说。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为了快捕快诉涉黑涉恶案件,形成强有力的打击合力,及时与彭阳县法院、公安局会签《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意见》《涉黑涉恶案件会商工作办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通报制度》三项工作制度,避免出现职能“越位”“错位”。

 对涉黑涉恶案件,案管部门的“7+24小时”受案制度是检察机关的一项创新工作,做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分流,统一案件信息统计出口。案件诉讼环节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重大案件信息公开,确保群众知情权。彭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检委会会议5次,全体委员对涉恶案件的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进行分析讨论,确保案件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合规。

 参与综合治理 源头封堵犯罪

 坚持把治乱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内容,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针对群众关切的现实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积极开展“三个专项监督活动”、“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通过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使彭阳的山更美、水更绿、环境更优美。针对农民工讨薪问题,向彭阳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百余份,帮助农民工把手中的欠条变成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支付令,化解因欠薪引发的矛盾纠纷,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诉讼程序依法解决讨薪问题。

 针对校园周边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展摸排行动,对摸排出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向县教体局、交通局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提出整改要求。监督看守所从严管理涉恶涉霸犯罪嫌疑人,杜绝“混关混押”情形,严防出所讯问、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现象发生。

加强组织建设 筑牢执政根基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彭阳县人民检察院配合县委组织部和相关部门对村“两委”换届进行全面“回头看”,对601名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和623名村委会班子成员进行资格审查。积极落实县委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要求,对帮扶整顿的古城镇羊坊村党支部村务不公开、群众认可度低、村集体缺乏收入等软弱涣散问题,积极筹措资金加强该村基层组织阵地建设,改善村容村貌。通过与古城镇党委联合整顿,羊坊村党支部在2018年底星级评定中由零星级提升为一星级。对冯庄乡雅石沟村近年未发展党员问题帮扶整顿,已确定1名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和考察2名发展对象。

 依托县级领导干部包抓乡镇和村组工作机制,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石永忠多次深入包抓乡镇冯庄乡和王洼镇调研指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地查看台账资料,指导乡镇和村党支部做好宣传发动、线索摸排、信息上报、资料归档等工作。院机关党支部与派遣第一书记的2个党支部联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党日活动,指导王洼镇石岔村、路寨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巩固提升村级组织建设。

精细摸排线索 开展深挖彻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人民战争,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彭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对外公布“12309”检察服务中心热线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公布受理举报的电子邮箱、邮政信箱,畅通渠道接受群众举报。

 坚持“一案三查”,开展深挖彻查和案件“回头看”工作。对2014年至2018年办理的596件刑事案件进行梳理排查,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份。向看守所在押人员及司法所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鼓励他们检举揭发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进一步规范线索核查,完善线索移送机制,已将摸排出的线索全部按照规定移送。

畅通宣传渠道 营造浓厚氛围

 为了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形成以点带面,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全县12个派出所悬挂“扫黑除恶举报信箱”,设计制作宣传展板6张、宣传物品7万余件,制作并推广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名片。干警或集中或分批先后在县城街道、各小区、商户,古城镇羊坊村、王洼镇石岔村、路寨村、李洼村等村组、街道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进行政策解读等方式开展宣传。

 同时,结合精准扶贫、“新时代农民讲习所”、“法治进校园”等工作,广泛深入学校、农户、重点行业进行宣传、宣讲。通过“彭阳检察”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112期,“彭阳检察”新浪微博发布信息52条。在“扫黑除恶宁夏在行动”微博话题中,实时转播孙某某等2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庭审,切实提升新媒体时代宣传发动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2019年,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船到中流浪更急”的深水区、攻坚期,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牢牢把握扫黑除恶的任务要求,坚定信心、持之以恒,进一步强化措施,健全机制,查漏补缺,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用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作者】: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