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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永宁县教育体育局等多家单位对辖区学校、幼儿园开展检查工作
2019-09-19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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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9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精神内容,银川市永宁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永宁县教育体育局、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永宁县应急管理局以及永宁县公安局对本辖区内部分中小学以及民办幼儿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幼儿园的办学资质进行了检查和督导。
    本次检查和督导的重点是对各个学校、幼儿园的基础安全设施建设、消防安全、食品卫生以及民办幼儿园办园资质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明察和暗访,发现部分中小学一键报警设备损坏、放学时段校门口车辆在学生中穿行等问题,发现有2家民办幼儿园无办园资质,存在校车不规范、消防通道无应急出口、教师无教师资格证教学、食堂工作人员未办健康证、工作过程中未穿戴工作衣、帽子、口罩、整体卫生条件不达标、教学环境较差等问题。
    对于联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将联合永宁县教育体育局、永宁县公安局等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完善部门之间联合执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并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对不符合办园条件的幼儿园分别作出限期整改、予以取缔关停的行政处罚,进一步规范本辖区的教育秩序,提高本辖区的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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