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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为残疾人撑起一片“晴空”
2020-09-14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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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4

    2020年8月6日,贺兰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干警发现1条涉及残疾人的司法救助线索,干警立即查阅资料,因无被害人联系方式,干警们根据卷内显示的地址找到了贺兰县暖泉农场,却发现小芳(化名)早已在案发后搬离当地,小芳的亲戚告诉干警小芳廉租房的住址,经过近一小时车程,干警们终于找到了小芳。 

    2020年3月,被害人小芳因刑事案件遭受伤害以致残疾,案发后,丈夫外出打工,留下小芳和4岁的儿子在家,小芳因无人照顾便搬去与残疾的母亲李某某一起生活,儿子由其大姑照顾。小芳、小芳母亲、小芳儿子三人均为低保户,廉租房费用、日常生活支出、看病吃药、孩子抚养支出全部依靠低保金和亲戚的接济。小芳和母亲平时靠捡废品维持日常生活支出。鉴于此情,该院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申请人小芳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该院依法进行审查并向贺兰县政法委申请司法救助金1万元,以缓解申请人小芳的经济困难。

    近年来,贺兰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作为、主动履职,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及时转入司法救助程序。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的司法救助,用司法救助温暖人心,彰显检察为民的一片真情。2018年以来,共救助7件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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