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 检察业务 > 法律监督 > 正文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把听证会搬到“家门口” 为群众“零距离”释法解惑
2022-07-13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分享至:
分享到微信
2022-07-13

    “张某某的情形希望村上能够多关注,需要法律咨询的,也可以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近日,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赶赴130多公里外的盐池县惠安堡镇,在群众“家门口”召开了一场听证会。

    2021年,家住盐池县惠安堡镇的张某某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被申请强制执行。当年3月,张某某患病,导致无法自由行动,且语言表达困难,无法获知两地法院执行情况,随即通过中国检察网反映了诉求。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后,立即与张某某取得联系,承办检察官和书记员前往盐池县,详细询问了张某某的诉求,后又找到其父亲进行调查了解。随后,承办检察官又赴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调取了相关案卷材料,对金凤区、利通区法院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未发现有执行违法的情况。

    为切实化解矛盾,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张某某住所地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律师、社区书记、惠安堡镇村干部等参加听证会。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基本案情,对张某某提出的疑问从法律程序、法律依据等方面进行了解答。“我之前非常不能理解法院的执行,今天检察官到我家门口详细跟我说明了案件事实及法律依据。我现在理解了,不再反映了,以后好好生活。”张某某表示。“检察机关到案件当事人居住地开展公开听证,避免了当事人奔波辛劳,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了心中。”惠安堡镇镇长王国军说。

【作者】: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