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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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长城就是保护中华民族的瑰宝,盐池县检察院开展的公益诉讼意义很大、工作做得很到位,对古长城的保护起到了监督作用,检察建议发出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保护力度也强了很多。”盐池县博物馆馆长王生岩说。
盐池县境内现存隋朝长城1条,明代长城3条,总长度216公里,现存古遗址158处,均积淀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盐池境内的长城都是黄土夯筑,历经多年风雨侵蚀、自然风化和人为破坏古长城及古遗址,除深沟高垒保存相对较为完整外,大多已经成为残垣断壁,或湮没在历史长河中。虽然政府部门已投入大量资金用于遗址保护,但由于长城资源时间跨度大、空间分布广,以及保存状况复杂、保护经费有限、保护能力不足等原因,保护状态并不理想。
盐池县检察院在寻访中发现案件线索,于今年1月13日立案。该院检察官通过实地勘察、调阅相关文献资料等方式对上述长城段及遗址现状进行全面摸排,查明近年来地方政府及相关行政职能部门逐步加强长城及古遗址的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保护、监督、管理力度不够,保护队伍建设能力不足、保护宣传工作不深入等问题。部分长城风化风蚀严重,防护设施破损、界碑破裂,踩踏、攀爬、偷牧等人为破坏长城及遗址本体的问题较为突出,相关部门未依法履行保护管理职责。1月20日,该院向盐池县相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境内部分长城、古城遗址的保护维修工作,进一步完善对文物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并进行公开宣告送达。随后,该院跟进监督,与相关单位召开公开听证,统一思想认识,研究解决方案。
被监督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书面回复,积极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对境内明长城段两侧50米处安装低碳转型环保钢丝网格防护栏,在各乡镇特聘长城保护员定期进行专门修复。定期在宁夏长城博物馆举办开放日活动,通过播放4D长城宣传片,对来访群众进行长城文化保护宣传。安排巡查员每周对长城及遗址沿线进行巡逻,建立微信工作群,细化任务推动整改落实,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已全部得到解决。如今盐池的长城文化资源,实现了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真正把古长城旅游观光带打造成为集“长城访古、文化展示、生态观光、爱国教育”于一体的长城遗址文化长廊,发展成为盐池重要的文化旅游标志。
“长城周边围栏破损、随意倾倒垃圾的行为不仅污染周边环境,对长城保护也会造成不利影响。”近日,在盐池县检察院召开的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上,特邀检察官助理从专业角度为在场人员答疑。
重视走访调查,做到“底数清”。主管检察长亲自带队,对盐池县境内长城古遗址158处、烽火台136处、堡址45处、城址23处进行了实地踏查。为掌握第一手资料,该院干警还利用无人机进行实地勘察,现场拍摄、收集线索、固定证据。检察干警一边实地了解长城遗址现状,一边向县文化广播旅游局调取了辖区长城的基本数据、保护措施、修缮计划等数据资料,做到对长城概况“心中有数”,为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活动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举行公开听证,实现“办法多”。召开公开听证会,对盐池县境内古长城保护管理措施不到位的问题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被建议单位负责人参加。同时,盐池县文化旅游广电局的专业人员进行专业指导,确保长城保护设施达标、实用和便利。大家为长城保护积极建言献策,畅所欲言。
开展圆桌会议,做到“思想齐”。以个案监督推动长城保护普遍性问题得以有效治理,将“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作为最佳司法状态,与相关单位进行协商,就长城保护问题达成共识,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对他们今后的工作有很好的督促指导作用,并表示将依法主动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形成保护合力。
完善跟进监督问效机制,保证“效果实”。在检察建议送达时沟通整改、检察建议送达后督促整改、两个月回复期后落实整改,灵活采取座谈、会商、电话问询等督改形式,确保相关单位积极落实整改。在做好个案检察建议跟踪监督落实的同时,适时回访被监督单位,与各单位展开座谈,以点带面,分析研究实践中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发挥对同类问题的监督指导作用。
在守护长城案件中,盐池县检察院运用“走访调查+公开听证+圆桌会议+跟进监督”与检察建议相结合的办案模式,有效督促行政机关及时进行整改,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最终做到了监督与发展的有效结合,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