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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履职 | 中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让153株古树焕发生机
2022-12-31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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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31

  今年以来,中宁县人民检察院以“古树名木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为依托,以改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为重点,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责,延伸监督深度,拓宽办案广度,实现检察监督、行政执法、社会治理工作合力,为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自古树名木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先后深入中宁县石空、恩和等12个乡镇,中宁县清水河、轿子山等3家林场,长山头、渠口2家农场,实地调查核实全县14处205株珍稀古树名木底数、生长情况、保护措施等情况,确保在发出磋商函和检察建议之前踏勘古树名木一线。同时,在调查核实中做到古树名木一地一笔录、一地一档案,结合自然资源局底册数与检察机关调查数,全面准确掌握古树名木名称、树龄等基础数据,确保案件在调查核实阶段不漏一处。

  调查核实结束后,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向中宁县自然资源局、中宁县石空、恩和等4个乡镇,送达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辖区内现存活的古树名木制定保护措施,确定古树名木养护单位和养护人,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邀请县自然资源局、林场、乡镇等有关职能部门,以及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等人员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形成司法保护与行政监管合力,精准把脉林场、农场、国有投资运营单位监管失位症结。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方式,向中宁清水河、轿子山等3家林场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督促保护古树名木153株。

  中宁县地处宁夏中部,气候干旱,生态环境脆弱,植物种类较为匮乏,保护古树名木不仅保护生物多样性,更为当地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实保障。截至目前,中宁县检察院办理古树名木保护案件9件,回复整改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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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