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 检察业务 > 法律监督 > 正文
能动履职 | 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加强行政检察监督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2023-01-04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分享至:
分享到微信
2023-01-04

  近日,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受邀参与化解平罗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一起行政争议案件,及时化解了因未按约定履行拆迁补偿协议而引起的矛盾纠纷。

  2020年4月,平罗县渠口乡人民政府与任某某就黄河滞洪区内的建筑物拆迁事宜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协议约定渠口乡人民政府拆除任某某在黄河滞洪区内的经营用房、养殖圈舍等影响黄河正常行洪的建筑,并补偿任某某相应损失。渠口乡人民政府补偿部分损失后,就剩余补偿款未及时给付,引起诉讼。2022年11月8日,任某某将渠口乡人民政府诉至法院。

  因该案矛盾较为突出,平罗县人民法院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为平台,邀请平罗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化解此次争议。检察官通过调阅相关卷宗,积极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及困难,主动与法院、平罗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交流意见,积极引导,在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进行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共识成功化解纠纷。

  下一步,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从争议的矛盾源头出发,探求更加有效的化解方式和途径,更好的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全面依法行政,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取得实效。

【作者】: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