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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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座上世纪八十年代修建、饱经沧桑的“残损”桥梁,通过公益诉讼,得以重新修缮;某乡生活饮用水存在安全隐患,通过公益诉讼,多处供水设施完成改造……
近年来,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全面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为切口,用心用情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通过重点办理环境资源保护、河湖生态保护、公共安全保护等领域的案件,推动解决了一批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向群众交出了一份满意的民生答卷。
公益诉讼推动危桥修缮
2022年7月,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桥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利通区8座桥梁存在梁板露筋、盖梁裂缝、桥身塌陷等诸多安全隐患。经进一步了解,这些桥梁大多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修建,权属情况复杂,存在监管空白,可能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同年8月12日,该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
通过多次协调、邀请相关行政机关共同勘查现场,各机关均认同桥梁存在安全隐患,但均否认各自所承担相应职责。因当时建桥的资料未保存,无法调取和证实,案件陷入僵局。
为厘清行政机关的监管职责,吴忠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听证员一致认为各行政机关均有监管职责,但该案案情复杂,且维修桥梁需要大量资金,建议将案件向市委汇报。
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向吴忠市委书面呈报案件审查情况,得到吴忠市委关注,市委编办经过认真研究,根据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从职责法定原则、属地管理原则、路桥一体原则、质量终身责任原则、技术审查前置原则等方面,明确了每座桥梁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职能,并协调好各整改部门的配合责任。
该院根据市委的协调方案,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要求各行政机关在回复期内完成整改。截至目前,涉案8座桥梁安全隐患已全部消除。
公益诉讼护航生活饮用水安全
去年2月23日,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发现该市天香园、金菊园、水岸世家荷花园居民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存在取水口破损、污染,未在醒目位置公示相关必要信息等情况,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同年3月30日,该院履行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青铜峡市卫生健康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对辖区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进行排查,督促经营单位及时报送相关信息;依法在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上公示必要信息;加强饮用水安全监管工作。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青铜峡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开展现制现售饮用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经对辖区94个住宅小区直饮水机安装情况进行摸排,全市现有直饮机经销单位12家,经销品牌9个,涉及住宅小区69个,共安装设备79台。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向直饮机经销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12家经销单位完成备案登记,建档率100%。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及全市9个镇(场)卫生院、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监督协管员,参加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管理培训班。组织召开全市现制现售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推进会,对12家现制现售饮用水经销公司负责人集体进行约谈,增强企业对饮用水安全的重视。
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收到回复后,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发现全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经销单位按要求公示了相关信息,饮用水设备卫生管理进一步规范,公众饮用水安全得到充分保障。5年来,吴忠市检察机关依法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38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1201件,磋商181件,行政机关整改回复1382件,回复整改率100%;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7件,法院判决采纳22件、调解支持15件,法院裁判支持率100%;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全部获得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