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 检察业务 > 法律监督 > 正文
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聚力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
2023-05-16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分享至:
分享到微信
2023-05-16

  “我不知道购买的羚羊角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制品,我知道错了,愿意接受处罚。”近日,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对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拟作不起诉决定。

  犯罪嫌疑人张某听信偏方“将羚羊角磨成粉兑水喝可以退烧”,遂上网查找相关售卖信息。2022年1月,通过网络搜索,张某添加了一位微信好友。2022年5月22日,为帮女儿治病,张某在微信上以6200元的价格从该网友处购买了2根“羚羊角”。2022年11月,张某自动投案,主动向公安机关上交2根羚羊角。经专业机构鉴定,张某在网上购买的动物制品为赛加羚羊角(高鼻羚羊角),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审查期间,张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检察官在充分阅卷和调查讯问的基础上,围绕案件事实对张某进行了释法说理和宣传教育,张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十分后悔,自愿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4万元。

  鉴于张某购买羚羊角的目的是给女儿治病,主观恶性不大,且案发后自动投案,自愿认罪认罚,有自首情节,主动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并上交了2根羚羊角,具有悔罪表现,可依法认定犯罪情节轻微,检察机关拟对张某作相对不起诉决定。4月17日,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启动公开听证程序。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阐述了拟作不起诉处理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听取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意见的基础上,对案件进行评议,发表了听证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近日,该院依法对张某作不起诉处理。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网购并非法外之地,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均有可能触犯刑法,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们要自觉遵守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争做文明、守法的好公民。

【作者】: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