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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检察深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2023-09-14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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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4

  近年来,泾源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新时代检察职能,进一步拓展“检察+”工作模式,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工作机制,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服务大局,助力青山绿水蓝天成为美丽泾源发展底色,为实现泾源“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贡献检察力量。

  泾源县人民检察院与泾源县林长办公室会签《关于建立泾源县“林长+检察长”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意见》,确立案件线索移送、调查协作和技术支持、联合督导督办、普法宣传等机制,并将“林长+检察长”机制落实情况纳入泾源县林长制年度考核工作,激发工作对接主动性。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通报机制落实及履职情况;指定专门部门、专门人员负责工作开展,通过定期印发工作简报、工作通报等形式实现信息共享,提升工作对接的时效性、精准性;通过“两法”衔接平台、行政执法案件评查、联合开展专项监督、受邀介入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等方式摸排线索,对涉刑、涉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及时评估、移送;定期联合成员单位围绕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损害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在办理涉林公益诉讼案件时,需要调查取证、鉴定评估、出具专家意见时,成员单位给予充分支持;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环境。通过相互参加专题培训方式,加强与行政机关业务交流,提升专业素养和办案水平。

  围绕林草生态环境治理,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专项监督,加大对毁坏林木、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等问题的办案力度;围绕生态资源保护,对破坏河道、水源涵养区湿地行为开展黄河保护综合治理专项监督;围绕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公益保护与刑事打击的有效结合;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推动林长制工作落地见效,实现“林长制”促“林长治”目标。

  将“林长+检察长”机制与检察机关各项重点工作相融合,推动“林长+检察长”机制实现更大效能。与“河长+检察长”机制有效衔接,一体推进河道环境保护、河道行洪、矿山治理、森林资源保护等领域法律监督工作;借助“外脑智库”,注重发挥行政机关专业人员的实践特长和信息优势;运用科技赋能,探索建设大数据监督办案模型,利用大数据模型实现类案监督,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2022年以来,泾源县检察院共立案办理涉林公益诉讼案件20件、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6件,制发检察建议10份,提起公益诉讼3件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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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