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2025年06月01日 | 星期日

2025年6月1日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 检察业务 > 法律监督 > 正文
男子社区矫正期间擅自外出 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大数据筛查显行迹
2023-11-07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分享至:
分享到微信
2023-11-07

  “我以为我每天都在微信群报到,去其他地方应该不会被发现,就没有请假。以后,我一定认真遵守监督管理规定,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某在被训诫时诚恳认错。近日,贺兰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构建的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法律监督模型,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情况。

  2020年9月6日,李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依法宣告缓刑,实行社区矫正。接受社区矫正期间,李某某心存侥幸,私自外出至内蒙古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对调取到的大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发现李某某有外出记录,经过调查核实李某某未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擅自去往内蒙古自治区。随后,针对李某某违规行为,检察人员及时与其谈话,李某某表示今后坚决遵守监管规定,用心接受社区矫正。

  数字检察工作开展以来,贺兰县人民检察院结合执法办案,创新工作思维,积极探索数字检察工作。针对社区矫正对象违规外出发现难,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数量少等问题,积极探索创建了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监督模型,研判提取外出轨迹、请假信息、报到情况、判决情况等要素,通过数据间的碰撞、比对、分析,筛查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线索。该模型运行以来,已纠正社区矫正对象漏管5人、脱管2人。

【作者】: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