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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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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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区域发展实际,积极能动履职,针对基层矛盾纠纷易发多发、检察机关缺乏基层“前哨”等问题,探索推行“检察官+村官”双助理工作机制,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控源头、畅渠道、聚合力、解民忧,扎实做好矛盾化解、公益保护、犯罪防范、法治宣传等为民实事,着力做实检察为民“最后一公里”。
“多亏了你们,现在医保、养老都有了保障,心里一下子感觉踏实多了!”近日,在惠农区燕子墩乡路家营村,见到惠农区检察院检察人员入户走访,村民孙某依旧很激动。
2017年,孙某乘坐他人驾驶的车辆外出打工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右手臂三级残疾,丧失了劳动能力。法院判决侵权人赔偿24万元,但案件当事人只赔偿了9.1万元后,没有能力再赔偿剩余部分。
不能外出务工,赔偿款也拿不上,媳妇还是残疾人,今后的日子怎么过?孙某着急,村“两委”班子也跟着着急。

就在这时,惠农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在依法履行民事执行监督职能中发现该起司法救助线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立即进村入户,走访村干部、邻居、申请人家中,实地调查核实申请人家庭情况。
“孙某在我们村是低保户,他媳妇患有精神障碍,他儿子今年26岁,没有固定职业,他家实在是太困难了。如果能得到国家司法救助,会给他们家解决大问题。”路家营村党支部委员赵新芳向包村检察官介绍孙某家的情况。
为实现及时救助、扶危济困,惠农区检察院开启国家司法救助“绿色通道”,经与自治区检察院联合救助,及时向孙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
考虑到孙某家的实际困难,惠农区检察院与燕子墩乡政府、村委会协调,给孙某在村委会安排了公益性岗位。没过多久,路家营村也为孙某的妻子办理了低保,安排了公益性岗位。
“孙某家的事终于解决了,这也是积压在我们心里多年的心事,给‘双助理’联动工作机制点个大大的赞!”赵新芳说。
为深入推进平安惠农建设,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生根,促进检察官执法办案优势和村(社区)负责人熟悉民情优势互补,2017年以来,惠农区检察院推行“检察官+村官”双助理工作机制,19名员额检察官与辖区79名村(社区)负责人互任助理,村干部熟悉村情民意、检察官擅长释法说理,二者紧密结合。
当村(社区)发生邻里、婚姻、继承、宅基地等矛盾纠纷时,担任检察官助理的村干部及时与检察官联系,检察官通过释法说理,有效化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起到化解一起、教育一片的良好法治效果。
8月18日,在惠农区燕子墩乡海燕村,村干部正在为一起村民现金失窃案件发愁。检察官耐心听取案件过程后,通过查看相关证据材料,对该案的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向村民进行了科普。考虑到村民失窃金额较大,家里经济困难,检察官决定依法为村民马某申请司法救助金。
“家里出了这事,我们天天以泪洗面,虽然现在案子还没破,但检察官积极为我们想办法,给了我们莫大的安慰。”村民马某握着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
自“双助理”联动工作机制实施以来,检察官根据涉诉涉访人员信息,提前对矛盾纠纷进行梳理,与村(社区)干部一起深入田间地头、居民家中,与群众促膝交谈,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在服务基层工作中及时发现公益诉讼和司法救助线索,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利用微信普及率和互动率高的优势,安排19名员额检察官分别加入11个乡镇(街道)74个村(社区)微信群,实现了“双助理”掌上服务。
“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聚焦新时代“枫桥经验”,惠农区检察院检察官作为村(社区)主任助理,目前已下沉基层服务600余人次,村(社区)主任作为检察官助理提供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检察监督线索,已成案31件。
“小案不‘小办’,惠农区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在11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设立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工作室,推动检察履职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为提升惠农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注入检察元素,贡献检察智慧,努力把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工作室打造成惠农检察参与基层治理和服务群众的新品牌。”惠农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国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