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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检察新实践丨摸排立案37件发出建议36件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发力保护“母亲河”
2023-11-27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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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7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立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职责,打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攻坚战、持久战,今年以来,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7件,立案3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6件,公告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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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打造“检护安澜永守‘母亲河’”特色品牌,通过“日常实地巡查+无人机航拍+快速检测”,形成“地空与人机结合”智慧保护模式。构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数据模型,收集行政部门日常监测、违法违规处置等行政案件数据,运用大数据筛查、比对、碰撞,从中查找异常,挖掘线索,实现精准监督。聚焦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农业面源污染、工业面源污染、水土保持等问题,以入黄水质、地下水资源、流域盗采砂石、违章建筑等“四乱”问题为监督切入点,先后办理了乱堆乱建污染河道等一批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3.5公里,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11400吨。

  充分利用环保部门监测数据以及该院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定期对区域内主要入黄的永二干沟、中干沟、永清沟以及珍珠湖等重要沟渠、湖泊水质进行检测,针对发现的流域内水质恶化等问题及时立案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治。利用该模型办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案件19件,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件。利用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快速检测水质污染数据50余份,并运用该数据筛查出污染生态环境相关线索,办理涉水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开展检察长巡河、联合巡查60余次,发现问题线索20件。与灵武市人民检察院、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会签《关于建立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协议》,同时与永宁县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及各乡镇会签该协议,形成各部门沟通协作的工作合力,共同对监督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构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共下一盘棋”优质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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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