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2025年05月14日 | 星期三

2025年5月14日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 检察业务 > 法律监督 > 正文
“枫桥经验”检察新实践丨贺兰县检察院“三个一” 促推“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
2023-12-14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分享至:
分享到微信
2023-12-14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勇检察长在受聘为北京四中法治副校长聘用仪式上强调: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制度,助力培养崇尚法治、自信自强的新时代接班人。为贯彻落实好这一要求,贺兰县检察院在对贺兰县域十余所中小学、中职院校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出台一个工作办法、推出一批优质课件、打造一支专业团队”的“三个一”工作思路,助力“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助推平安校园建设。

细化工作办法,优化人员配置

  扎实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与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会签印发《贺兰县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法治副校长具体职责、工作内容、履职方式,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与此同时,在原有8名“法治副校长”的基础上,优化增补5名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加入“法治副校长”队伍,实现了“法治副校长”县域初、高中和中职院校全覆盖。

导师帮带培养,打造专业团队

  选用16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青年检察人员,作为“法治副校长”补充力量,组建“青禾”普法宣讲队。每2名宣讲员由1名资深检察官作为导师帮带培养,加快其专业能力、授课能力的融合提升。同时,制定团队管理办法及激励考核机制,确保团队作用有效发挥。“青禾”普法宣讲队的建立,是贺兰县检察院育人才、强作风、提素能的一项有力举措,让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常新、长效。近日,该院检察长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贺兰县第一中学,以《远离违法犯罪  让青春飞扬》为题,为600余名师生讲授法治课,并以“青禾”普法宣讲队导师身份组织宣讲员现场观摩学习。

打磨优质课件,增强授课效能

  着力调研,深入分析在校学生法治教育面临的新形式、新特点和新需求,依托“阳光雨露”未检特色品牌,统筹来自不同业务条线的导师,重点围绕在校学生预防违法犯罪、青春叛逆期学生的正确引导、高年级学生学法守法和法治意识提升等方面,认真制作课件,提升课件质效。刑事检察条线的导师侧重多发、新发网络犯罪等犯罪类型课件的研究指导;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条线的导师以普及民法典、“两法”为主指导制作课件。今年11月以来,已制作《以案释法 守护少年的你》《构建和谐校园 抵制校园欺凌》等优质课件10余件,进校园宣讲6场次。下一步,宣讲队将协助“法治副校长”在全县初、高中和中职院校开展“菜单式”精准普法,以切实提升法治进校园工作质效。

多种形式交流,促进形成合力

  深化检校合作,联合县教育体育局以同堂培训、座谈交流、文化沙龙等多种形式,加强教师与检察人员互相学习、凝聚合力。期间,教师展示授课风采、探求法治需求,检察人员播撒法治“种子”、学习教师课堂组织与驾驭能力,教学相长、相得益彰。近日,贺兰县检察院法治副校长、“青禾”宣讲队成员与学校骨干教师、学生代表60余人共同参加法治思政同堂培训。受训人员表示,法治思政同堂培训,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干货满满,收获颇丰。

  2023年,贺兰县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区“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

【作者】: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