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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增设“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接待窗口 着力提升妇女儿童司法获得感
2023-12-28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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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8

  “感谢检察机关给予我的救助,我现在已经做了二次手术,伤情恢复也挺好的,家里状况也在逐步好转,对今后的生活也有了信心。”近日,平罗县人民检察院电话回访一名被救助的困难妇女时,其哽咽着向检察官诉说道。

  今年以来,平罗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和全国妇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通知》精神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12309检察大厅设置“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专用接待窗口的提示要求,对涉及妇女儿童的五类控告申诉案件做到优先接待、优先移送、优先办理,并通过上门启动救助程序、跨省协作、电话回访等便民措施,全力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专用接待窗口对五类控告申诉案件优先接待、优先移送、优先办理。分别是:涉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申请立案监督的案件;对法院生效刑事裁判或者检察机关生效刑事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案件;涉妇女平等就业、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等权益,提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申请的案件;请求给付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偿,以及请求给付抚养费、抚育费等,提出民事诉讼监督申请的案件;涉困难妇女儿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案件。

  2023年,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案件11件,为8名困难妇女和5名困难儿童发放司法救助金22.3万元。下一步,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将以“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接待窗口为平台,以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妇女儿童合法合理诉求为目标,温馨、高效地为有需求的妇女儿童提供心理疏导、情绪安抚、答疑解惑等服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境妇女儿童及时提供帮助帮扶,及时启动救助程序,依法多元给予救助,确保救助效果,切实解决困境妇女儿童的现实困难,努力营造全社会尊重妇女儿童、关爱妇女儿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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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