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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检察新实践丨吴忠市检察机关推进“公益诉讼+志愿者服务”深度融合
2024-01-12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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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2

  近年来,吴忠市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过程中,不断转变办案理念、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扩大办案规模、拓展案件范围、提升办案质效。2023年,吴忠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5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46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4件,磋商263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474件(含上年留存);向法院提起诉讼5件。

  吴忠市检察院完善监督机制,高质量服务保障全市绿色发展。2023年,该院与陕甘宁蒙晋五省区七市检察机关签署《陕甘宁蒙晋毗邻地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荒漠化防治检察监督跨区划协作协议》,聚焦流域治理、防沙治沙、水土保持等主攻方向,共同守护好黄河“几字湾”生态环境。盐池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非法占用草原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首批荒漠化防治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利通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引黄古灌区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农业文化遗产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青铜峡市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办理的张某某等16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上诉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指导性案例。

  保障黄河安澜,形成黄河水资源保护合力。吴忠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全面落实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意见》,扎实开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依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持续健全社会支持体系。强化公益诉讼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通过建立“公益诉讼+志愿者服务”深度融合办案模式,实现志愿者高效履职和公益诉讼办案质效有效提升有机配合。

  下一步,吴忠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区市党委《实施意见》,更实更好地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为建设美丽新宁夏贡献公益诉讼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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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