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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检察新实践丨银川市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守护民“薪”
2024-02-05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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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支持起诉,为民解忧。近年来,银川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聚焦“以‘检察蓝’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充分发挥支持起诉检察职能,通过开启讨薪“绿色通道”、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支持起诉意见等方式,以能动履职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农民工支持起诉工作高质量发展。

  今年1月的一天,西夏区检察院接到线索,西夏区某村的李某与闫某存在劳务合同纠纷,李某请求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要回应得的劳动报酬。检察人员了解得知,闫某雇用李某为其承揽的工程提供劳务,但因资金紧张,未能足额支付劳务工资。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闫某向李某出具欠条并约定支付期限和利息。后李某多次催要,闫某以各种理由推脱。岁末年初,李某急等着拿钱回家过年。

  受理案件后,办案检察官立即行动,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取案件相关证据材料,围绕提供劳务基本事实、劳动法律关系等进行审查,并与闫某核对相关情况,耐心开展释法说理工作。经审查,李某的确与闫某存在劳务合同关系和拖欠劳务费的事实,李某诉请闫某为其支付劳务费的请求应得到支持。

  针对该案时间跨度长、当事人诉讼能力弱等情况,检察机关立即启动支持起诉“绿色通道”,协助指导李某明确诉讼请求、固定相关证据,帮助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1月19日,西夏区检察院就该案向西夏区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在多方共同努力下,仅用3天时间,双方就在检察机关的见证下达成调解协议。

  “起诉不是目的,通过多方努力为农民工讨回工钱才是最大的支持!”承办检察官李世吉说。

  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办案中,检察机关坚持运用侦查思维引导调查取证,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注重民事纠纷实质性化解,实现案件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永宁县检察院运用这一理念,为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支持起诉案画上圆满句号。

  45岁的王某经中间人介绍到马某的厂房做电焊工,一次抬钢管时被滑落的钢管挤压到右手拇指,导致右手血流不止。就诊期间,马某仅向王某支付部分医疗费,对剩下的医疗费等损失拒绝支付。王某就赔偿事宜多次与马某协商沟通,均未达成赔偿协议。

  2023年,王某向永宁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承办检察官详细了解王某受伤的经过,经审查,确定其因提供劳务受伤的事实,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认为王某要求马某承担相关费用、赔偿损失的请求于法有据,决定支持王某提起民事侵权赔偿之诉。经释法说理,王某与马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马某向王某赔付医疗费以及各项损失,现已履行完毕。

  银川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开展“强化支持起诉 维护弱势群体权益”专项行动,以“支持起诉+”模式切实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2023年以来,银川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32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142件,涉及农民工工资266万余元。

  “银川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将积极转变办案理念,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畅通农民工等特殊困难群体维权渠道,积极组织并参与庭前调解,通过讲情、讲理、讲法的方式,妥善化解双方矛盾,提高欠薪纠纷解决效率,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不断提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检察效能,让人民群众在高质效检察履职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银川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马向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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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