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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2018-07-17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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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7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下辖银川市人民检察院、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固原市人民检察院、中卫市人民检察院、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和24个县(区)检察院。主要任务是领导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对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领导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全区检察工作任务;对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领导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工作,对本级人民法院和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或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对全区各级人民检察院做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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