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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检察机关2021年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通报
2022-03-09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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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9

    2021年,宁夏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413件,同比上升62%,其中自治区检察院记录报告211件,占比14.9%;市级检察院记录报告295件,占比20.9%;基层检察院记录报告907件,占比64.2%。全区无“零报告”检察院。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院党组多次听取全区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汇报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时侠联检察长多次对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作出批示指示,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深入推进“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贯彻落实。各级检察院班子成员、内设部门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带头记录报告,以实际行动,把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到实处,2021年全区记录报告的1413件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中,三级院班子成员记录报告416件,占比29.4%,部门负责人记录报告428件,占比30.3%。

    各级检察院通过“两微一端”、官方网站等媒体平台,推送“三个规定”动漫宣传内容和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情况,加强宣传,积极营造社会各界“不能问、不愿问、不想问”的氛围;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把贯彻落实执行“三个规定”不力等问题作为顽瘴痼疾进行专项整治,自治区检察院编发执行“三个规定”正反典型案例,加强正向激励、反向警示;各级检察院精心定制“三个规定”为宣传内容的电话彩铃、视频彩铃,让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者“闻铃而止”;组织各级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走进本级党委、政府等党政机关开展“三个规定”“万长”大宣讲,推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开展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行动,签订公开承诺书,以上率下,向组织、向社会公开承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凝聚广泛共识,为宁夏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营造良好氛围;自治区检察院制定印发《宁夏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制度督促检查、定期分析通报的实施办法》,对记录报告、定期分析通报、检查督促、重点人员分析等进一步规范。

    下一步,宁夏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体检察人员“逢问必录”观念,提升“应报尽报”意识。严格落实高检察院《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每月通报全区各级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把通报结果列入年度考核依据之一,以通报、考核为指挥棒,促进“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在宁夏检察机关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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