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NING XIA HUI ZU ZI ZHI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五年来,宁夏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十三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和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以高效能动履职服务保障宁夏高质量发展,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合格的检察答卷。
即日起,宁夏检察新媒体推出“宁夏检察砥砺奋进这五年”系列访谈,聚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邀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介绍本部门、本条线的工作举措及工作成效,进一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向社会各界集中展示新时代宁夏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作为新成效,凝心聚力再出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贡献检察力量!
刑事执行是刑事司法的最后一个环节,事关司法最终效果,人民群众密切关注。今天,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张怀才,为我们介绍检察机关如何通过能动履职,切实维护“大墙内”的公平正义。
2022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巡回检察组启动对银川监狱跨省交叉巡回检察
伴随着电视剧《巡回检察组》的火爆出圈,巡回检察工作进入了大众的视野,那么巡回检察制度是什么呢?
张怀才:巡回检察制度,是适应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新要求,对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理念、监督方式、监督内容和办案方式的重大创新。1978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一直把设置派驻检察室作为对监狱执法进行法律监督的主要方式,在维护刑罚公正和监管秩序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派驻检察人员相对固定导致的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为增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整体实效,最高检于2018年5月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2019年7月巡回检察制度在全国推开。巡回检察主要是对监狱、看守所执行有关法律规定、刑罚执行活动情况进行监督,重点监督监管安全、罪犯教育改造、刑罚变更执行和留所服刑等。2022年,最高检又部署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值得一提的是,宁夏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先后参与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和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均取得了很好的试点经验。
巡回检察为开展检察监督带来了哪些理念上的转变?
张怀才:主要带来四个方面的转变。 一是监督理念的重大创新。巡回检察要求检察机关在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中不仅要监督监狱让罪犯“收得下、关得住、跑不了”,更要监督监狱注重提升罪犯教育改造效果,确保罪犯刑满释放后成为守法公民,降低罪犯重新犯罪率,确保社会的安全稳定。
二是检察方式的重大创新。巡回检察队伍组建灵活、人员不固定,检察的次数及每次的时间等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确定。另外,巡回检察方式包括常规、专门、机动和交叉巡回等多种方式,检察人员监督的积极性和敏感性得到很大提升,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明显增强,可以发现和解决一些监狱改造罪犯活动存在且已“熟视无睹”“习以为常”的问题。
三是监督内容的重大创新。巡回检察主要是对监管场所执行有关法律规定、刑罚执行活动情况进行监督,重点是监管安全、罪犯教育改造和刑罚执行等工作。对监管安全和罪犯教育改造活动进行重点监督是落实治本安全观的具体要求,既要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更要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对刑罚执行进行重点监督,立足检察职能确保刑法变更执行的公平公正,切实提升对减假暂的监督实效。
四是办案方式的重大创新。巡回检察结束后,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法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进行监督纠正,督促监狱落实整改到位,促进监狱规范执法。巡回检察实质上是以提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意见等方式进行监督,是一个办案环节,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巡回检察本身就是办案活动,是办案方式的重大创新变革。
今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巡回检察工作取得了哪些新的进展?
张怀才:一是不断深化监狱巡回检察。全区检察机关共开展监狱巡回检察13次,其中交叉巡回检察2次,常规巡回检察6次,专门巡回检察1次,机动巡回检察1次,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对石嘴山、中卫监狱开展了交叉巡回检察,接受最高检第一巡回检察组对银川监狱及检察机关派驻检察履职情况的跨省交叉巡回检察,有力促进了监管秩序稳定和刑罚执行公平公正,确立了“派驻+巡回”相结合的检察监督模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督巡回检察,增强检察公信力、透明度和规范化的案例被最高检评为检察机关深化司法民主建设、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二是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全区检察机关共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12次,包括交叉巡回检察2次,常规巡回检察6次,专门巡回检察1次,机动巡回检察3次,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对吴忠市、中卫市看守所开展了交叉巡回检察,促进看守所提升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水平,保证国家法律在看守所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正确实施。宁夏检察机关对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在最高检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的工作报告中肯定。
三是积极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全区检察机关共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9次,其中交叉巡回检察2次,常规巡回检察5次,机动巡回检察2次,实现了全区社区矫正常规巡回检察全覆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质效显著提升。
2022年,宁夏检察机关是如何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
张怀才:一是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质效持续提升。2022年全区检察机关书面纠正减假暂不当、监禁刑执行及监管活动违法、监外执行活动违法及财产刑执行违法数量同比均有较大幅度提升,监督意见采纳率达到100%。二是巡回检察不断深化,形成了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三类场所、三级检察机关分级分类的巡回检察工作模式。组建了由59名业务骨干组成的全区检察机关巡回检察人才库,为全区巡回检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人才储备。三是派驻检察显著加强。全区检察机关派驻监狱、看守所检察室人员全部符合“至少两人,其中一人为检察官”的要求,全部实现了与监狱、看守所监控联网、信息联网及连接检察专线网,各市级检察院及刑事执行派出院全部制定了派驻检察人员三年轮岗交流计划,全区派驻检察室的人员力量、硬件设备等显著增强,有利于派驻检察更加充分的发挥日常监督的基础性作用。四是部署开展职务犯罪罪犯和涉黑涉恶罪犯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活动,依法对涉黑涉恶财产应追尽追、应缴尽缴,促进财产刑执行活动依法、公正、规范进行。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围绕落实最高检相关工作要求,以提升监督质效为目标,以创新工作机制为动力,坚持能动履职,努力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