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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检察砥砺奋进这五年 | 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2023-01-14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单曦玺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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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4

  五年来,宁夏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十三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和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以高效能动履职服务保障宁夏高质量发展,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合格的检察答卷。

  即日起,宁夏检察新媒体推出“宁夏检察砥砺奋进这五年”系列访谈,聚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邀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介绍本部门、本条线的工作举措及工作成效,进一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向社会各界集中展示新时代宁夏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作为新成效,凝心聚力再出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贡献检察力量!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也叫做未成年人检察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当前,未成年人保护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检察机关将如何作为?如何更好地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今天,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李学华为我们介绍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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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检察部的工作职能具体包括哪些?

  李学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要负责受理法律规定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立案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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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一年,全区检察机关在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强化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李学华:全区检察机关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实行“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办案模式,践行“双向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22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415人。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实现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率100%。

  在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同时,全区检察机关还坚持多种方式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建设使用“一站式”场所对未成年被害人同步开展心理疏导,有效避免被害人遭受“二次伤害”。2022年,办理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43件,发放司法救助金50万元,协助开展生活安置79人次,提供临时照料203人次,指定监护人24人次,帮助重返学校及转学24人次,帮助落实医疗康复机构2人次,帮助纳入社会救助708人次,开展心理疏导测评133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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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全区检察机关全面推开了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到目前为止,这项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李学华: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法律赋予更重责任,统筹发挥检察职能优势,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一项重要措施。

  2021年以来,在民事检察方面,全区检察机关以未成年人监护、抚养、继承、教育、名誉等方面为重点,开展监护侵害、监护缺失等支持起诉工作。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25件。在刑事执行检察方面,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管活动、社区矫正监督出现的涉未问题,提出纠正违法意见69件。在刑事诉讼监督方面,共开展立案监督24件,追诉漏罪28人,纠正遗漏同案犯6人。在行政检察方面,针对怠于履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的行政机关或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44份,促推保护合力。在公益诉讼方面,开展整治“旅馆业”涉未成年人违法专项监督、娱乐场所专项检查监督等行动,督促重点领域社会治理问题整改,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积极推进涉未成年人食品、玩具、文具安全、校园食品和设施安全,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等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开展“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全区检察机关已立案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419件,提出检察建议26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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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白杨”是我们全区检察机关的未检品牌,请介绍一下建立这一品牌的初衷吗?

  李学华:2021年,宁夏三级检察机关统一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更名为“小白杨”,建立起“保护性办案、社会化帮教、修复性救助、多元化普法”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模式。

  建立这一品牌的初衷,是为了更好的统筹各方力量,以未成年人保护合力逐步形成规模效应。2021年以来,全区共有363名“小白杨”检察官开展各类法治宣讲活动2198场次,进校园授课1196场次。同时,“小白杨”工作团队积极吸纳政府、社会团体工作者和志愿者加入,实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行政和司法有效衔接,推动建立未成年人社会化保护支持体系。2021年以来开展精准帮教、心理疏导、司法训诫、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共7450人次,及时矫正涉案未成年人的行为认知偏差,提升帮助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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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全区检察机关如何通过能动履职,不断推动检察司法保护融入其他“五大保护”?

  李学华: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六大保护”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司法”保护之外的“五大保护”,都与检察履职密切相关,我们通过能动履职,不断推动检察司法保护融入其他“五大保护”。在融入家庭保护方面:依托涉罪未成年人亲职教育,实现“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令”双管齐下,2022年以来共制发“监护督促令”732份;在融入校园保护方面:持续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严格落实强制报告、从业禁止、入职查询等制度,强化校园督查,及时纠正校舍、师资、宿管等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织密校园安全“防护网”。在社会保护方面:引入司法社工开展社会调查、跟踪帮教,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在网络保护方面:会同网信、公安等部门,深挖网络犯罪线索,合力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校园贷等犯罪,肃清网络空间。在政府保护方面:依托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通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护苗行动”等专项活动,着力汇聚护佑关爱合力。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立足检察履职更好融入其他“五大保护”的工作理念,推动未检专业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综合运用各项职能实现“更深融合”,努力实现“1+5>6”“1+5=实”的效果。

【作者】:单曦玺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