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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自然资源保护新格局——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与区林长办召开“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联席会
2023-03-17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杨敏娜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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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7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加强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与大武口区林长办公室的协作配合,更好服务保障大武口区生态文明建设。近日,大武口区检察院与大武口区林长办公室就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召开联席会议。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爱娟、区林长办主任、区自然资源局局长路朝喜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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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通报了大武口区检察院近5年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办案数据及工作开展情况,路朝喜局长介绍了大武口区林长制的设立、运行、工作开展及大武口区林业草原分布情况并作了经验交流。与会领导分别就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及在实际工作中推进落实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随后,刘爱娟检察长和路朝喜局长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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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明确,设立大武口区“林长+检察长”工作组织体系,建立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线索移送抄送、联合检查调查、咨询协助、联合培训等机制,确定工作联系对接部门负责各项机制的落地落实。逐步形成责任明晰、运转有序、执法有力、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林草工作秩序。《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林长办、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职能优势,实现业务监督、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有机衔接,加大森林草原资源保护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打击力度,强化林长制工作抓手,聚力提升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法制化水平。要大力宣传“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着力营造保护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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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朝喜局长表示,区林长办、区自然资源局将以此次《意见》的会签为契机,加强与区检察院在线索移送、信息互通、案件会商、联合调查等方面的工作衔接,加大自然资源领域执法和监管力度,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支持配合检察工作,助推“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地见效,确保自然资源保护工作行稳致远。

  刘爱娟检察长就落实好《意见》内容,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同向发力,发挥“林长+检察长”1+1>2的叠加效应,在生态资源保护领域取得更大成效;二是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持续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方式方法,提升履职能力,与行政机关形成工作合力;三是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生态资源领域突出问题,推动形成检察机关全面参与、责任部门协调联动的自然资源保护发展新格局,为奋力推进宜业宜居宜游宜学现代化美丽大武口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编辑】:杨敏娜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