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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大武口区检察院以公益诉讼高质效履职 护佑民生福祉
2024-05-20    来源: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李海明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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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近年来,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公益诉讼高质效履职为服务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提供更高效、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2023年至今,大武口区检察院紧紧围绕食药安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安全生产、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等民生热点领域多点发力,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5件案例获评自治区检察院典型案例或公益诉讼优秀案例,以办案实效化解了一批公益损害问题,促进社会治理、护佑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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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突出监督重点,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聚焦黄河保护综合治理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依托“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灵活运用诉前检察建议、诉前磋商、联合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清理被围垦河道30000多平方米、拆除河道违法建筑物230平方米,整治不规范贮存、处置的危险废物商户34家、备案机动车维修商户209家,实现了汽修行业危险废物的系统治理和常态化监管。督促关停无证取水农业灌溉机井2眼,更换、安装计量设施36台,恢复耕地、林地、草地面积11.38亩,为美丽大武口建设提供“检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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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以落实最高检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主动邀请市场监管部门和“益心为公”志愿者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同时依托上级院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室对部分商户经营的食用农产品、水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发现存在农药残留超标、含有添加非食用物质甲醛等情形,立案行政公益诉讼7件,灵活运用“诉前磋商+检察建议+跟进监督”方式,推动食品安全主管部门和属地镇街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快检频次,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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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以“我管”促“都管”,构筑公共安全司法保护防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部署开展高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老年饭桌安全、醇基燃料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醇基燃料经营和使用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等违法情形,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件,推动行政机关取缔使用醇基燃料餐饮商户128家,回收醇基燃料2.2万余升。针对辖区高层住宅小区和农贸市场消防安全隐患突出问题,通过诉前磋商、联合政协机关开展专项检查督导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监督物业公司新增各类消防设施4000余个,向住户发放消防安全告知书600余份,投入300多万元对农贸市场四个大厅实施消防安全改造,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针对个人未经依法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运输、储存等高度危险作业行为,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对涉案的危险化学品进行无害化处置或承担相应配合义务、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获法院判决支持。

  四、以数字检察为引擎,堵塞国有税收征管漏洞。聚焦机关、事业单位等主体欠缴印花税及民间借贷利息收入未缴个人所得税问题,开发运用欠缴印花税、民间借贷利息所得未缴个人所得税两个法律监督模型,筛查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23条,立案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征缴职责,打通征税信息壁垒,堵塞监管漏洞,追回欠缴的印花税、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款及滞纳金8.6万余元,筑牢国有财产保护“安全屏障”。

  五、强化以案促改,织牢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防护网”。通过网络检索、实地走访开展公益调查,针对行政机关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时不当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形立案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职责,对泄露的公民个人信息撤回整改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长效机制,及时消除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风险,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有序,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六、做实检察为民,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针对公共场所内母婴室建设、养老服务机构食堂食品、消防安全等不规范问题,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和检察建议宣告送达会,邀请行政机关代表、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妇联工作人员等多方参与,督促行政机关对医院、商场的母婴室完成规范化改造,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堂内灭火器的使用管理,消除食品和消防安全隐患,保障老年人身体健康和用餐安全。针对行政机关对工程承包单位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违法行为怠于履职的事实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件,督促抓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落地落实,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7万余元。深挖刑事个案背后侵犯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公益诉讼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处理娱乐性经营场所违法雇佣未成年人、公共场所未安装走失报警系统等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经营行为,建立信息共享与联动执法机制,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工作合力,促进校园内外安全治理。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部署的“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持续擦亮“大检为公·益路同行”公益检察品牌底色,深耕细作“4+10”公益诉讼法定领域,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需求,努力在新的赶考之路上书写新时代大武口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答卷。


【编辑】:杨敏娜
【来源】: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