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
SHI ZUI SHAN SHI DA WU K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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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举措
一、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与司法局进行对接,建立配套机制,规范社会志愿服务工作,规范考察程序和参与志愿服务程序;根据拟被不起诉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等程度实际情况,在办案期内,指定其向所在社区、行业主管内部等机构提供特定时长的社会公益服务,同时根据服务表现情况判断其是否真诚认罪悔罪并依法作出处理。
二、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对于相对不起诉的轻微刑事案件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作出不起诉的同时,向民行部门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线索,避免出现违法犯罪行为“不刑”也“不罚”,解决非罪化处理后行政处罚缺位问题。
三、不起诉+赔偿保证金提存。在综合案件事实,充分听取被害人赔偿诉求、谅解意愿,核实犯罪嫌疑人赔偿意愿、赔偿能力的基础上,积极推进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适用。注重区分“提存前-提存中-提存后”不同时间段犯罪嫌疑人表现出的悔过态度、赔偿意愿及被害人心态变化等情况,从情理法多维度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做到修复受损社会关系,最大程度释放制度效能。
四、不起诉+集中听证。对故意伤害、盗窃、交通肇事等轻刑案件,采取“调查+综合研判+集中公开听证”的方式以案释法,化解矛盾、促成刑事和解。
五、案件集中办结。适用速裁程序办理的案件,做到“三简化七统一”,即简化文书制作、简化审批流程、简化办案程序;专人统一办理、统一提前介入、统一讯问、统一开展认罪认罚、统一抄报人民法院、统一办案标准、统一庭审流程。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符合速裁程度适用条件的案件,指定专人实行集中审查受理,对符合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开展集中告知、集中听证等工作。
六、加强基层治理,整合检察数据形成类案治理体系化。结合双助理工作开展,对犯罪高发地,或同类型高发片区,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宣传,并向公安机关及社区通报;并梳理类案案件高发原因,形成调研报告,探索治理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