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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普法工作“四清单一办法”
2020-08-06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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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6

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普法工作考核办法

 

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普法考核检查细则由工作保障、工作内容、工作成效、工作创新4部分构成,总分100分。

一、工作保障(15分) 

主要考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领导、经费保障、队伍建设、设施设备、档案管理等方面情况。 

 (一)组织领导(5分) 

1.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普法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1.5分) 

2.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1.5分) 

3.调整充实普法工作力量,建立健全法治宣传组织网络,确定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部门和负责人。(1分) 

4.每年检查督促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不少于2次。(1分)

(二)经费保障(2分) 

5.安排必要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2分) 

(三)队伍建设(4分) 

6.有专人担任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联络员,法治宣传组织网络完善。(1分) 

7.积极组建普法参与者队伍,采取多种方式和载体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干警法治意识,建设高素质、高能力的普法宣传队伍。(1分) 

8.积极参与普法讲师团开展普法宣讲,并及时上报普法台账。(1分) 

 9.每年度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骨干队伍培训不少于2次。(1分) 

 (四)设施设备(2分) 

 10.编辑、征订检察机关法治宣传教育书籍。(1分) 

 11.与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治学习、查询资料设施齐全。(1分) 

 (五)档案管理(2分) 

 12.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档案管理规范,有关文档资料、音像数据、文件材料保存齐全。(2分) 

 二、工作内容(65分) 

  主要考评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和干警学法用法、依法治理3个方面。 

 (一)法治宣传教育(35分) 

 开展宪法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行业法律法规宣传(6分) 

13.建立普法责任制和普法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普法责任。(2分) 

 14.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开展检察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经常性普及宣传活动。(2分) 

 15.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定期举办法治讲座、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组织法律法规考试考核等活动,抓好法治宣传教育。(2分) 

  开展“法律八进”活动(4分) 

 16.结合实际,深入开展促进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营等“法律八进”活动,形成典型经验材料(3分)。

 17.配合相关部署,立足职能,发挥优势,积极支持和参与“法律八进”活动。(1分)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4分) 

 18.利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现代传媒手段,定期推送以案释法、法律解读、普法动态等方面的内容,传播法治声音,打造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优势互补、线上与线下互联、覆盖广度与精准普法对接的立体化宣传格局。(3分) 

 19.在窗口设立法治宣传教育橱窗或电子显示屏,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1分) 

 打造法治文化品牌(15分)

20.以法治进校园为抓手,通过法治讲座、模拟法庭、参观法治教育馆等形式丰富的内容,切实打造“开学第一课”法治教育品牌。(15分)

  主题宣传(6分) 

 21.根据统一部署,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月活动,及时上报各类文件及总结。(3分) 

22.利用各类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时段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3分) 

 (二)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10分) 

 23.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单位干部培训计划。(2分) 

 24.制定领导干部上法治课计划,每年组织专题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2分) 

 25.积极推进班子成员述法释法工作,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干部的重要内容。(2分) 

 26.全面落实检察干警学法用法,广泛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2分) 

 27.积极组织干警参加法律知识考试或考核,参考率100%,合格率达到98%以上。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其年度考核、任职定级、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2分) 

(三)依法治理(20分) 

28.认真贯彻《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的通知》,规范行政行为,实行检务公开。(4分) 

29.司法决策、执法过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6分) 

30.积极开展“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做好申报工作(6分)。

 31.完善自我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4分) 

 三、工作成效(20分) 

   (一)对象评价(6分) 

 32.检察干警法律素质和社会评价。(3分) 

 33.律师和服务对象评价。3分) 

 (二)社会效果(10分) 

 34.检察干警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2分) 

 35.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显著,得到上级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认可。(2分) 

 36.各类法治创建活动有声有色,干警参与法治实践的积极性增强。(2分) 

 37.重视信访工作,群众投诉举报的案件得到依法及时处理。(2分) 

 38.及时发现和培养各类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2分) 

 (三)社会荣誉(4分) 

 39.“五”普法期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所获荣誉称号和表彰奖励情况。(2分) 

40.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材料被全国、全区、全市会议推广交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被上级刊物刊登。2分) 

四、工作创新

41.工作创新部分属于加分项目,符合条件,适当予以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须具有以下情形:在“七五”普法期间,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理论研究和探索,成果被国家(部)、自治区级刊物刊登;组织开展有特色、有影响的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活动,被中央、自治区、市有关部门宣传报道;创新形式,开拓了区、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有一定影响力的活动或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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