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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
2020-11-19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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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9

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2020

党建工作要点

 

根据大武口区委组织部和上级检察院党建工作要求部署,2020年我院党建工作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党的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为基础,以丰富的党建活动为抓手,狠抓基层党的建设,党建工作取得实效的同时,有力地促进我院各项工作发展,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结合院党组安排部署及检察工作要求,制定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落实上级党建总体目标,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着力深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工作基础,着力推进正风肃纪,巩固深化“三强九严”工程成果,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为推动检察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升机关党建引领力。

一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不折不扣地落实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分析制度,党支部每季度开展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分析,及时向区直机关工委汇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制度,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二是服务保障检察工作。坚持围绕抓党建促队建、抓党建促业务。建立党建工作跟进机制,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的短板和问题,通过支部带党员,以上率下,突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争做检察工作的“排头兵”,全力助推院党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落细。三是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制定《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实施方案》,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紧盯在司法办案、思想政治、履职能力、服务保障、机关党建等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创促建、以创促改,使各党支部成为攻坚克难的战斗堡垒,将模范机关创建与星级党组织评定、“十星级党员”评定与年底党员评优评先紧密结合,推动创建工作形成氛围、取得实效。四是坚决打蠃疫情防控阻击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以及自治区、市、区委、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加强疫情期间党员的党性教育,深化“守初心、担使命、战疫情、促发展”主题党日,开展“献爱心、战疫情”捐款,向“我身边的战‘疫’模范”学习活动,大力表彰宣传优秀共产党员和战“疫”模范。

(二)着力深化理论武装,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采取党支部集中学、专题辅导学、党员自行学等形式,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素养。二是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坚持做到“五有三保证”。即有计划、有安排、有笔记、有体会、有交流,保证人数、保证学习时间、保证学习效果,引导干警在学思践悟过程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推动检察工作高水平发展的自觉性能动性。三是注重创新学习形式,科学安排学习内容。及时收集党中央最新理论成果专著等,为干警购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书籍,安排党员认真研读;要持续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通过微信、微博、工作平台网站等形式安排学习内容,为干警提供便利学习条件;印发《2020年党员应知应会基本知识》,继续开展全覆盖测试,将测试情况纳入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将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开展“主题党日”、讲党课、法律宣讲等形式,将政治理论学习自觉融入到实践中,巩固思想政治学习的成果,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和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三)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建设规范化党组织。

一是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将《条例》及时纳入“三会一课”等学习内容,通过专题辅导、交流研讨等方式,引导党员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及内容。二是深入推进“三强九严”工程。强化党支部书记主体责任,支部书记要履行“一岗双责”,带领支部班子制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支部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党建活动,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落实九项制度规定,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至少每月召开1次;党课至少每季度安排1次;党组成员每年至少讲党课1次;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民主评议党员每年举行1次;谈心谈话做到“六必谈”;制定“主题党日”计划表,每月开展1次“支部主题党日”;严格党员党费收缴制度;计划发展1名党员,积极开展“党建促进日”活动;适时组织一次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活动,三是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实效性,从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持续整治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问题。遵守《严格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实施办法》,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四是促进党建工作品牌创新。树立“党建+”工作理念,以智慧党员活动阵地为依托,努力营造学习、教育的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员活动。结合支部评星定级与党员“十星级”评定,着力打造“大武口检察党建示范点”,把品牌创建与推动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推动党建理念思路创新、方式手段创新、检察工作创新,加大创新特色的转化推广力度,进一步增强党组织活力。

  (四)抓好党员作风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工作。

一是持续改进作风。认真落实各级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各级纪委会议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排查困扰机关党建工作的形式主义问题,纠治理论学习、组织生活、基本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增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浓厚廉政教育氛围。各党支部要监督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全面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规范检察权行使。二是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开展驻地单位“共驻共建”、机关干部“下基层”和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活动,全面落实“双报到、双报告、双考评”工作机制,发动党员干警深入一线切实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做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注重家风建设,培树道德模范典型。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文明社区、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护绿植绿和社会帮扶等系列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巩固区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四是关爱干警激发活力。以党建带群建,开展《我身边的优秀党员》征文活动,“新时代追梦人”书美影展,推动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共同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关心关爱机关党员干警,特别是老党员、困难党员精神文化生活。

 

 

中国共产党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人民检察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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