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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履职报告
2022-12-16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杨敏娜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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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6

  根据《关于开展大武口区2022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通知》要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对照评议内容认真开展普法工作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有力抓好组织保障

  1.高度重视普法工作。院党组将普法工作纳入全院工作总体布局,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健全组织领导机构,重新调整“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保普法工作务实推进。

  2.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抓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制定普法工作年度计划和“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并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示,全面压实普法责任,确保普法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切实保障普法工作经费。法律学习培训、宣传、聘请值班律师、普法有关新媒体的正常运营等各方面所需要的普法经费都能得到保障,做到专款专用,不打折扣,各项普法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抓实检察人员学法用法

  1.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会前学法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律知识集中学习8次,检察长带头讲法治课1次。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结合岗位工作职责制定《领导干部2022年个人学法清单》,带头学法用法。开展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工作,在述职述廉会上重点汇报学法用法、依法履职情况,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2.落实干警日常学法制度。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集中学习会、部门例会上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和与检察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干警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开展年度学法考法工作,组织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国家安全法等专题知识测试3次,全院干警参考率100%,合格率100%。邀请区公安分局、区法院业务骨干和律师代表开展“刑事检察实务讲堂”同堂培训,鼓励干警充分运用检答网、中国检察官网络培训学院、宁夏政法大讲堂学习,参加各类培训298人次70期。结合“检察官上讲台”活动,开展法治专题讲座3次。

  3.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组织新入额检察官、新录用公务员、晋升职级(职务)干警在“12.4”宪法宣传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集体宪法宣誓、宪法宣传活动。组织公开庭审观摩活动现场普法,邀请其他单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利用电子显示屏、检察文化走廊等阵地加强法治宣传,在辖区各街道、社区设置普法宣传专栏、张贴各类宣传画、宣传海报;在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刊登有关法治文化、典型案例内容;在党建活动室设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文化元素设施等法治文化宣传阵地。组织干警参加普法公益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组织干警参加全国政法新媒体“三微”作品评选、全国检察机关第二届文化品牌选树、“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等活动4次。

  (三)切实做好社会面普法

  1.做好边执法边普法。通过业务培训提高办案人员释法说理水平,要求办案人员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办理案件,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到检察办案全过程,在案件办理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法律文书说理,既当“护法的卫士”,又做“普法的先锋”。聘请值班律师,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免费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案件当事人及时解疑释惑。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区委政法委等报送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加大典型案例的学习宣传。办理的范某某、李某假冒注册商标形式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自治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采编。在全区率先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案,该案入选《全区政法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典型案例》选编。

  2.全面推进检务公开。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在各业务条线全面开展公开听证,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看到、听到、感受到公平正义。案件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09个,重要案件信息4件,公开法律文书101份,召开公开听证会96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29次。

  3.积极开展媒体法治宣传。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在《民主与法制时报》《检察日报》《宁夏法治报》等报刊发表宣传稿件208篇,其中:国家级18篇,省区级118篇,市级45篇,《石嘴山检察》27篇;在石嘴山电视台法治时空栏目专题法治宣传2次,检察官连线石嘴山广播电台“说法时间”栏目开展普法宣传5次,在大武口区新媒体平台“幸福大武口”“今日石嘴山”普法宣传稿件6篇。

  4.大力推进全民普法。开展以《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知识产权保护、禁毒、“反诈人民战争”、养老诈骗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35次,宣讲23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制发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医院开展“两法”“一号检察建议”“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等宣传4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册。联合公安、法院开展“携手落实‘两法’ 保护少年的你”普法直播活动,吸引30000余名师生及家长观看,单场点赞超10万。联合消防大队组织“多彩暑假 检爱同行”夏令营,开展性侵自护教育、消防安全实地教学。

  5.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国家示范单位建设,打造“小白杨”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2.0版本。在全市率先成立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进一步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今年以来,共开展社会调查603人、观护帮教453人次、心理疏导、心理测评73人次、亲职教育85人次。为未成年被害人发放11.5万元救助金。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注重依托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在“大武口检察”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宣传平台推出原创检察宣传内容155期,发布检察宣传信息678篇。创新宣传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发布以养老诈骗、电信诈骗、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为主题的普法短剧、漫画、微视频6个。编写普法读本、普法折页、宣传品等3000余册。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院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统筹谋划,不断健全领导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要求,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提升检察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建立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时限,以项目化、清单式、责任制方式推进普法工作落地落细落实。

  (二)发挥检察媒体矩阵作用,提升普法精准性实效性。充分发挥检察新媒体精准普法效应找准检察素材与群众关注的契合点、增长点,创新运用海报、微电影、短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探索制作全息化、沉浸式、交互型普法产品,以内容质量提升普法质效。发挥检察案例法治引领作用,通过案例宣传展示检察工作的理念、原则和具体办案程序,传递检察好声音,讲述检察好故事,不断增强公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扩大检察机关公开案件信息范围,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提升检察公信力。

  (三)壮大检察主流舆论,进一步巩固法治文化阵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持续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断推动普法工作与法律监督工作深度融合,以检察办案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着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检察机关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文化引领、熏陶作用。


【编辑】:杨敏娜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