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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工作报告
2018-07-30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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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30

2016年1月27日在大武口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金立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下,我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推进平安大武口、法治大武口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

围绕发展第一要务,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研究制定了《为加快开放大武口建设服务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检察工作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八项举措,为推进开放大武口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合法权益,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批准逮捕8人,提起公诉13人。重点查处房屋征收、征地拆迁、道路交通等政府民生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立案侦查18人。深入推进“黄河预防工程”专项活动,持续抓好星海镇生态公园等建设项目的全程同步预防。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帮助发案单位、相关行业建章立制45项,推动党委政府制度建设4项。

二、积极推进平安大武口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242件347人,提起公诉383件549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2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31人。坚持落实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建立健全专人办理、分案起诉、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庭审教育等工作机制。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综合运用检调对接,促成刑事和解5件5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坚持来信来访登记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19人次,检察长接访80余人次。办结刑事申诉案3件,司法救助案6件,发放救助金13.5万元。成功化解1起信访积案。开通短信告知服务,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三、坚持惩防并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加大惩治职务犯罪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并运用侦查一体化和侦捕诉协作配合制约机制,使办案数量、效率和质量均得到明显提升。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18件25人(其中大案1724人,大案比例达93.8%),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成功查处青铜峡市原交通局长马某某等7件9人的贿赂案件和大武口区原房屋拆迁办主任刘某某等9人的贪污贿赂、渎职案件。新机制的运用为成功查办窝案串案奠定了基础,在自治区自侦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交流并予以推广。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讲34场次,受教育人数达5200人。开展预防调查8次,发现职务犯罪线索3件,移送初查后立案6件12人。撰写典型职务犯罪案例分析17件,《“6.29”特大交通事故案件分析》获宁夏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优秀案例分析三等奖。发出检察建议5份,均已采纳。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94次,及时录入行贿犯罪档案信息24件。

    四、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率先制作《批捕案件个案审核、考评量化表》和《批捕案件监督事项审查登记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7人,监督撤案14件24人。纠正漏捕19人,追诉漏犯19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13人。针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14件。开展涉毒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监督公安机关撤案9件9人,提出纠正意见14件。以派驻检察官监督办公室、专项监督、提前介入等方式,实现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的规范化、常态化监督。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请抗诉2件2人。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认真履行对民事、行政案件审判、执行活动等监督职能,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提检察建议83件,支持起诉书11件,提请抗诉案件1件。对公益停车位乱收费、管理秩序混乱等进行监督,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保障公共资源合理利用

    五、深化规范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主动向自身不规范司法行为亮剑,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办案顽疾不放,敢于揭短亮丑,切实找准找实不严谨、不规范问题。评查案件630件,梳理不规范问题22个。开门纳谏,征集两代表、一委员、律师代表意见建议26条。开展涉案财物管理、同步录音录像等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名通报,监督整改并记入干警执法档案。坚持制度为基,扎紧权力笼子。修订完善了律师查询阅卷、自侦部门办案操作细则以及检察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保证检察权公开运行。

扎实推进检务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运用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43条,终结性法律文书309篇,重大案件信息35条,接待律师阅卷104次,当事人查询63次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打造阳光检察,增强司法透明度。加强检察新媒体建设,开通“大武口检察”微博、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客户端。深化“检务公开U盘行动”,持续宣传检察职能。

六、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重要工作、重大案件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视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人大常委会转交的案(事)件办理。积极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定期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做好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工作调研、专项检查、案件评查、旁听案件庭审等活动,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七、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狠抓思想政治工作和纪律作风建设。“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从检承诺书,层层落实责任。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规党纪,观看警示教育片和违纪违法案例通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狠抓检察队伍素能建设。实施青年干警素质提升工程,“检察官讲堂”为平台,邀请专家、业务骨干授课,一帮一,以老带新。组织公诉人论辩赛,案件研讨分析、庭审观摩、业务知识考试、岗位练兵、外出培训等,全面提升干警业务理论水平和实战能力。1名干警荣获“首届全区未成年人业务竞赛能手”称号,3名干警分别被授予“全区检察业务专家”和“全区青年检察人才”

各位代表,2015年,各项检察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我院先后被评为全区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全区先进基层检察院,并被推荐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参加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评选。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人大法律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基础性工作薄弱,执法规范化建设仍需加强;信息化水平有待提升;干警的办案能力仍需提高;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能动性不足;民事执行监督深度不够。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部署

    2016年,我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夯基础、提能力、突重点、抓落实,把“创新、开放、协调、绿色、共享”发展理念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主动作为、积极进取,努力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工业城市核心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是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持续提升服务大局水平。围绕区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自觉融入到“攻坚克难、转型追赶”的新常态中。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衡量司法办案水平的重要标尺,找准检察工作有效服务和促进经济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加强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审慎对待经济发展和改革创新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区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是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持续增强法律监督能力。积极参与平安大武口建设,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为官不为”或“乱作为”造成的渎职侵权犯罪。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教育警示干部学法懂法守法。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切实加大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积极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更新司法理念,教育引导干警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按照从严治党新要求,持续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持之以恒抓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责任担当,发挥党组的核心引领作用。持之以恒抓素能提升,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培养高素质、复合型、职业化的检察官队伍。持之以恒抓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管理检察干警,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四是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健全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机制。更加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加强和律师的沟通联系,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拓宽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促进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司法。

各位代表,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检察改革攻坚之年,我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新型工业城市核心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1.黄河预防工程:对黄河金岸、黄河善谷、生态移民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征迁安置、设备物资采购、资金拨付使用、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涉及大武口区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有大武口区劳务移民安置区工程、生态移民就业援助培训工程。

2.检调对接: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在刑事和解工作中,依托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被害人或其亲属自愿同犯罪嫌疑人就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达成和解协议,并经公诉部门依法监督和认定,如确实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积极赔偿、被害人谅解、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做出相关从轻处理,以求运用刑事和解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3.短信告知服务在当事人电话咨询答复后,以短信再次告知答复内容;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通过短信及时告知相关人员案件办理程序等内容。同时为身在异地的当事人邮寄送达时,短信告知当事人邮件运单号,方便当事人及时查收。

    4.侦查一体化:是指在现有的检察体制和法律框架内,建立起上下两极检察机关、检察内设机构之间的,以统一侦查的模式,优化办案资源,对侦查活动进行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的机制。

    5.侦捕诉协作配合制约机制:指侦查监督、公诉、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等四个部门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侦查监督、公诉部门提前介入侦查,既引导侦查取证,巩固完善证据链,又要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有效进行监督的工作机制。

    6.检察官监督办公室:是指检察机关为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延伸监督触角在公安机关设立的机构。其职责是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行政执法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7、检务公开U盘行动:为创新检务公开方式,搭建检民沟通桥梁,2014年3月26日,在大武口区隆湖沐恩新居启动此项行动,通过将法律法规、检察机关职能、工作动态、专项活动和典型案例等内容制作成电脑U盘,在辖区乡镇、厂矿、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等单位的电子屏幕、内网和电子阅览室进行播放,开展普法宣传,提高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截止目前,已在宁煤水电公司、沐恩新居等12家单位进行播放,定时更新内容,共制作12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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