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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三个强化”推进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见实效
2023-05-12    来源:大武口区检察院    作者:张亚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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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2

  近年来,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院领导的“头雁效应”,通过办好首次信访案件,持续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能动履职促进诉源治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去年以来,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12件,已办结12件,包案率、办结率均达100%,包案后未出现重复信访,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症结解决在首次信访。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责任感。该院将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和“一把手”工程列入党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院领导包案工作的重要性。明确院领导包案办理的首次信访案件范围、目标任务、具体措施、日常接访等事项,实现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办案常态化。通过办好首次信访案件,力争把信访矛盾化解在首办,切实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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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强化首办责任,切实落实包案责任。坚持落实院领导包案制度,对符合院领导包案办理的首次信访案件,第五检察部及时将案件分配至院领导。要求包案领导通过询问申诉信访人和查阅申诉信访材料了解原案基本情况后,要调取原案的所有卷宗材料,进行全案审查。在对全案的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后,还必须通过询问案件当事人、与原案办案人员座谈,进一步深入了解案情,保证全面细致审查分析,确保案件办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三是强化方法措施,切实增强矛盾纠纷化解力度。要求包案领导在办案过程中制定风险防控和矛盾化解预案,找准申诉信访人的“心结”,根据信访症结“对症下药”。同时坚持“每案必听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以“最便利于信访人”“最有利于化解案件”为原则;在听证形式的选择上,灵活适用简易听证、上门听证、网上听证等形式,在听证员的选择上,结合信访人诉请、案件特点等,有针对性地邀请律师、行业专家、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村居两委人员等担任听证员;在听证程序的设计上,充分尊重信访人的知情权和表达权,充分引导听证员多角度发表听证意见,通过公开听证,把法理讲透,更把情理辨明,让公开听证成为提升办案质效、助推矛盾化解的利器。


【编辑】:杨敏娜
【来源】:大武口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