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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司”同堂培训 共绘法治同心圆
2023-05-22    来源:    作者:李洪先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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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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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凝聚法律职业共同体理念共识,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持续落实固原市委关于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1+1+3”工作机制,助力更高水平“平安固原、法治固原”建设,5月18日,固原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全市两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同堂培训。培训邀请自治区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三级警长宋凯、银川市上前城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余燕君进行授课。培训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开展,全市两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近160余人在主会场及分会场受邀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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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会上,自治区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三级警长宋凯、银川市上前城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余燕君分别以《社区矫正理论与实务》《社区矫正工作检察监督实务》为题,重点围绕社区矫正有关刑事司法政策、法律监督、教育帮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内容,以剖析实务案例,讲授社区矫正执法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应注意的关键节点和难点。授课内容丰富实用,具有极强的实践性、指导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开阔了各单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视野,更新了司法办案理念,提升了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达到了以培训促提升、以案例明思路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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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课结束后,参训人员围绕固原市社区矫正工作实践中在“委托调查评估、公益劳动、交付衔接、收监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交流座谈。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志聪,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崔晓军,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分局三级警长李树平,固原市原州区司法局彭堡司法所所长李红四位同志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规定的职责权利清单作了交流发言,发言既有理论的探讨,更有实践的切磋。座谈会上,参会人员还就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并对社区矫正司法办案中案件事实、证据获取与固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与困惑积极建言献策,在研讨中共同提升业务水平。参训人员一致表示,同堂培训是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有力抓手,更是贯彻“双赢多赢共赢”司法理念的具体行动。通过“肩并肩”学习、“面对面”座谈,有效推动了全市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和司法行政部门树立共同的司法理念,有利于消除办案中的意见分歧,以监督促公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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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交流,以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新时代固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发力点和着力点,进一步凝聚共识、增进认同,起草会签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关于协同推进刑罚执行信息共享协作意见》,在更高、更深、更实领域携手奋进,共同助力更高水平“平安固原、法治固原”建设。


【作者】:李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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