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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推动“三不”机制 全力构建检察院良好政治生态
2020-11-19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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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9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探索建立“三不”治理机制切实加强市管干部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9月22日,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会上,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郭满林对《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做了领学和说明,并就探索建立“三不”机制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提出了建议。各班子成员和检委会专职委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实际,谈了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意见和措施。

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樊百安同志对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探索建立“三不”治理机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要思想高度重视。探索建立“三不”机制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对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具有重大意义,在思想和行动上要高度重视。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检察机关实际,探索建立“三不”机制。要强化党的政治建设,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工作中落实讲政治要求。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做到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同向发力,推动建立“三不”机制,构建检察院良好政治生态。

二要明确责任分工。对市委《实施意见》中的“三强一严”“三管一建”“三促一抓”分解细化,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确保《实施意见》落实落细。各分管院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认认真真抓好落实。各业务部门要结合各自责任,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检察权正确运行。

三要完善内控机制。梳理工作漏洞和监督制约的短板弱项,从办案规定、检委会规则、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制定相关制度规定,完善相互制约的内控机制。要强化日常监督和对“关键少数”、重点岗位的监督,让每一个检察人员切实感受到监督无处不在,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四要跟踪督导问效。纪检监察部门、检务督察部门要会同政治部、综合业务部把推进“三不”机制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特点、新变化,持续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同时要严肃追责问责,坚决落实“三个规定”,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健康发展。

会议还就进一步贯彻《固原市加强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工作规范(试行)》,强化日常监督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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