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固原市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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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提出的“检察机关不能单打独斗,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特别是专家学者、专职律师、资深法官、有法律背景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的作用,共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省、市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案件办理程序的通知》精神,近日,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商请宁夏师范学院、固原市司法局、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聘请5位资深法律工作者成立民事诉讼监督专家委员会,并监督论证五起案件。
7月19日,固原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召开首次咨询论证会,就5起拟提交检委会研究的案件进行了深入论证,案件涉及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财产纠纷等。宁夏师范学院教授、专家委员会成员杨小勤,固原律师协会会长、专家委员会成员李林峰、宁夏古雁律师事务所律师、专家委员会成员康继业、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马贵福及第五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了咨询论证会。与会专家委员会成员围绕案件的焦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论证,分别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了各自观点,通过深入讨论厘清了全案思路并在思想碰撞中收获了新的审查方向。
马贵福同志指出:专家参与案件讨论既是对检察机关办案的支持,也是司法“实践派”与“学术派”的交流结合,有利于补强检察人员对于专业知识的欠缺,今后在议程与结构上要继续完善,借脑引智,发挥好专家委员会这个“智囊团”,提升民事诉讼监督办案水平,实现精准抗诉,争取抗诉一件促进解决一个领域、一个地方的一类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