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固原市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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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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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为了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法治精神,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原州区青石小学法治副校长李永花,带领第七检察部干警前往该校,以“红色教育”牵手“法治教育”,为全体师生开展了法治宣讲活动。
活动中,固原市检察院依托青石小学建立的青石青少年红色教育基地,由青石小学的小讲解员从中央红军长征历程、红军长征青石嘴战斗经过、意义以及建立红色教育基地的宗旨等方面开展长征精神讲解,在接受红色教育中守初心、担使命,让新时代的青少年不断从革命英烈事迹中汲取奋进的力量。
为了在红色教育中融入法治宣传,提升法治观念,检察干警利用现有的红色文化资源开展普法宣传,以“守护春蕊,护‘未’成长”为主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的从“预防性侵害”和“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以及“校园欺凌”等方面开展了法治宣讲,帮助同学们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正确的法治观念以及良好的法治思维。同时结合近年来各地发生的校园内性侵、电信诈骗等案件,以案释法的方式,引导在校老师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切实履行好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课后为全体师生发放“一号检察建议”、“未成人自护手册”、“强制报告制度”、“预防电信诈骗”等法治宣传手册百余份。宣讲后,师生纷纷表示,检察官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通过互动交流深受教育,今后我们还要主动的邀请检察机关开展法治讲座。
李永花同志指出,固原市检察院要进一步发挥好法治副校长作用,加强“检校”联合,用好红色资源,做好法治教育,以“红色教育”牵手“法治教育”,将红色资源融入教学实践,把红色基因融入青少年的血脉,不断加强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更好发挥立德树人的重要作用,引导青少年奋发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