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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斗争的特殊战场——固原市首例涉疫妨害公务案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2020-03-30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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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30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全国处于预防、控制突发性传染性疫情状态,我区于1月25日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限制或者停止人群聚集的活动。在此背景下,仍有人心存侥幸,挑战法律的底线。

2020年2月9日2时许,被告人马某学与同村十几名村民(已治安处罚)聚集饮酒,遭劝阻后不仅不散反而出手殴打劝阻人致轻微伤,辖区派出所民警处警带被告人回所进一步调查途中遭到被告人暴力抗法致两名处警人员轻微伤。

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分局于当日将该案立案侦查,2月10日邀请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原州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反应,指派分管副检察长和一名员额检察官前往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同时,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参与介入的副检察长第一时间用电话向市人民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白万钧作了汇报,白万钧同志明确要求介入要有针对性,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到快捕快诉快判。该案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于2月13日移送审查起诉,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受案后快速审查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仅用5小时便完成审查起诉,于当日向原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2月18日该案适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原州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经开庭审理,本案当庭宣判,原州区人民法院采纳原州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马某学有期徒刑一年并当庭收押。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全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疫情防控没有旁观者,依法防疫,人人有责。固原市两级检察院在疫情防控工作上积极作为,针对涉疫案件依法高效办理,为一线人员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保驾护航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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