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人民检察院
HE L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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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
专项行动贺兰进行时
为推进“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贺兰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1月24日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向贺兰县委汇报专项活动会议精神,并从沟通协调,凝聚合力;保护公益、严惩犯罪;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三个方面为发力点,阐明我院开展专项活动的方向,争取县委支持。
1月25日,按照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第一阶段的任务要求,我院与县河长办对贺兰县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列出了问题清单,并逐一实地现场勘查,认真研判,实行任务分解,做到目标明确,要求具体。
1月28日,我院与县河长办联合召开“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推进会,对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讨论了《“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贺兰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草案,围绕重点难点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进行了研讨,明确了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
“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是全面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采取的实际行动,贺兰县人民检察院要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与相关执法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黄河流域贺兰县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涉河湖“四乱”现象,全面加强贺兰县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确保“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取得实效。